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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4章无名小探力求真1

前情提要。
我在路边发现上面写着“喝我”的饮料将其一饮而尽,接着便不省人事。
不久醒来,发现身体缩小,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得举着唯一拿得动的武器,牙签,与路边的流浪汉作战。
只剩下三公分多一点的我当然不是流浪汉的对手,下一刻就被流浪汉抓了起来并用锤子敲打。
神奇的事发生了,在被锤子敲打之后我化身成光之巨人,为了保卫众人与巨型乌龟怪兽对决。
然而与巨型乌龟怪兽对决之时,我被击中,身体渐渐缩小变得跟蘑菇一样高。
为了恢复原本的大小,我必须喝下在附近超商中贩卖的白干酒。
喝下白干酒后我的身体变大了,也因此必须换上了新衣服。
以上是我的亲妹妹,巫源光,分析为什么自家哥哥出去一趟后,不只浑身酒臭而且连衣服都换了的原因。
“我说源光啊,这种原因怎样都不可能吧?”
与奇幻文学沾不上边,魔幻现实和童话更会联手把它踢到水沟内,微妙地散发着可疑版权问题的理由不管是谁都应该立即回避才对。
“我可是努力地在帮哥哥找藉口呢?”
“谁需要这种藉口啊!”
理由的制造者似乎对自己的构想感到满意,以一种“都帮你做了这么多,竟然还有脸嫌弃”的眼神,营造出居高临下的气氛。
然而这种像是两人出局,无人在垒的短打助攻,还是省省吧,全世界的球迷都不会领情的。
“没有喝下不明的饮料吗?”
“那种比千面人手中毒药还可疑的东西谁会喝啊!”
为何会认为你哥哥单纯到愿意将来路不明的饮料吞入肚内?提问前好好探访国情啊!号志成堆的大马路上,也没听过有人因为看见“禁止超速”的标语就减速慢行,不是吗?
“没有缩小吗?”
有没有缩小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当然身为人是有因为寒冷或炎热而放大缩小的部分,可那是十分局部的,照这个情况来看应该是在确认我有没有缩小到一寸左右的大小,这答案当然是没有。
说起来如果真的成为那种大小,人体的器官不会纠结在一团吗?还有使用肺部呼吸的必要性吗?开放性循环系统不会更有效率吗?再说我失去的质量到哪里去了?我的密度增加了吗?
人类双眼可以看见的最小尺寸大概是在千分之一米到万分之一米之间,如果缩小到这种程度,按比例目光几乎可以射入介观的殿堂,入眼所及的世界大约与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没有太大的差别,经历此类体验必定会有某种数值快速流失。
如此说来缩小放大这类体验真是太危险了,人还是老老实实的遵守既定秩序要好,毕竟不管何种不幸的结果至少有迹可循,就是无法避免也可以心安理得,这不也是另一种安稳的幸福?
想到这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可以解出了!
“请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望着眼前大概从没有想过要人放大缩小是多么冷血无情的少女,我给出了心中最好的答案,但是对方并没有受到我藉由哲学、物理学以及生命科学的研究推演出的答案所感动,自顾自地问了下一个问题。
“没有跟流浪汉决斗?”
“为什么啊!流浪汉又没有做错事!”
流浪汉也是有人权的好吗!宪法保障的人权可不是以名下土地的面积大小来衡量的……嗯,应该不是吧?
总之流浪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好吗?对方可能是在虚荣与繁华社会中,依然坚持自己原则的安提西尼,或是机车又撞坏的基努李维,不要因为不在理解的范畴内就排斥别人。
而且我相信在温室效应不断上升而能源价格又无法控制的未来,流浪汉代表的开放式生活必定会撑起社会的另一片天。
当然,我的深思熟虑一如往常没有办法靠着脑电波传递给眼前的亲妹妹,她依旧继续追问道。
“没有被锤子打中吗?”
“打中了还得了!”
最近已经被雷神之锤爆击了,难道又要再追加攻击?地狱熔炉铁锤也好,GGG来的金离子锤也罢请收回去!不管我的肉身还是灵魂之石都不想变成光啊!
“没有变成光之巨人跟巨型乌龟怪兽作战?”
“宇宙警备队没有录取我,就算录取了也不想做!”
那种每次出差都要离乡背井几光年的工作谁受得了啊!而且巨大乌龟怪兽是甚么啊?没有生物会因为体型偏大就愿意被叫做怪兽来歧视啊!就算高过一百公尺也要好好遵守保育规范。
等等!这么说每次光之巨人打赢敌人还得负担刑事责任吗?野生动物保育法之类的?
就在我摆出严肃的表情,思考着如果在危急情况下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应不应该有豁免权这样沉重的问题之时,不会看气氛的少女又开口继续追问。
“没有被乌龟撞得跟蘑菇一样高?”
“要哪种撞法才会改变身高啊!”
如果要改变身高而不打算造成身体上的残缺,大概只有某水管工世界的潜规则才能办到。
说起来拿爬虫类与蕈类作为基准是哪门子的比较方式啊?这两者可都长寿到幼体与成年体的体型完全可以看做不同生物,用这作标准简直就跟古代拿君王的臂长当单位没两样,难怪嬴政要统一度量衡,他大概被传闻中很长寿的乌龟跟太岁骗了不少次。
正感叹着祖龙老兄多疑却总猜不到正解的人生,眼前的少女却像是看不惯始皇帝的丰功伟业而扔出大铁锥的力士般继续抛出问题。
“没有为了恢复原状喝下白干酒吗?”
“喝了这种高浓度的东西才大不起来吧!”
又不是嗑了甚么酿酒厂出产的APTX赫丘勒还是艾勒里,干嘛非得喝下那个。
而且就算嗑了也别期望我只有外表看似小孩,毕竟时至今日以前的事情根本忘了七七八八,幼童的头脑都比我好上百倍。
说到底拿酒精就可以解毒的药品只是单纯发霉而已吧?选用特定的抗生素才是一劳永逸的正途啊!
“所以没有因为变大换穿新衣服吗?”
不知道是对于自身构思的执着,或是基于“既然都提出问题了,索性一并解决”的想法,在经过多个连续否定后,少女依旧不放弃,开口问道。
可是先不论这整体故事过于没道理的部分,通过这个问题我突然警觉到故事中有一个巨大的盲点。
“我说源光啊,你的意思不会是自从缩小之后我都是在街上裸奔吧?”
对于我发现的问题,亲妹妹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唉!哥哥要被逮捕了吗?”
“谁要被逮捕啊!就说你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呜晤,我可是在哥哥进家门后,花了五秒钟才想出这个藉口的。”
花了五秒钟想出这种东西,你平常脑袋里是装了些甚么啊!就是用裹着蓝色窗帘的海龟煮汤也熬不出这种味道啊!
不过既然妹妹这样为我着想,也只能退一步。
“最多让你保留一样。”
“嗯,那哥哥在路边喝不明的饮料,FIN?”
“还没有到FIN的时候好吗。”
你是想完结甚么啊!有这样不明不白完结的作品吗?就算是我的人生……唉,算了。
“可是哥哥,至圣说“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随便去跟别人喝酒,家法就会被请出来,把人打到逃出家门喔?”
“慢着!那是这样解释吗?”
这句不是在说长幼尊卑的关系吗?甚么时候变成威胁他人用的战略武器?难道你们国文老师真的常请假吗?
“不是吗?”
“那“唯酒无量,不及乱”你要怎么解释?”
“只有打喝酒的人不用衡量,务必要打到不能作乱?”
“唉?”
本来不是说喝酒不必限量,只要不会闹事、捣乱就好吗?说起来对酒这么放松,对肉却那样严格,孔夫子恐怕也是个贪杯之人。
“我说源光啊,这会不会不太符合比例原则啊?”
“哥哥,酒不是好东西,喝了一点好处都没有喔。”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据说稍稍饮酒能够降低心脏病发生的机率,重点应该还是放在过不过量吧?毕竟水会中毒,氧也会中毒,过犹不及嘛。”
为了避免妹妹的言论受到酒商关切、使爱酒人士心生不满或被戴奥尼索斯变成海豚,还是得帮酒说些好话才行。
“嗯,那好吧,但绝对不能喝酒驾车喔。”
“当然不会,谁会做那种不道德的事!”
在这个提倡自由的时代,对自身的行为负责是必要条件之一。
每个人的生命不一定充满幸福,但人能够控制与决定自身的行为确实是一种幸福。
种因得果是一种幸福,心灵上的感受姑且不论,不过那怕辛苦异常,能对自己负责绝对是客观上的幸福。
而酒后驾车肇事却是暂时抛开身为人类的责任,将命运扔向随机的混沌,进而造成自我与他人的伤害甚至死亡,这无疑是罪大恶极,绝不是挂在树上笑着说见到粉红大象在游行就能被原谅的事。
若是谋杀至少还有动机,酒驾害死人的行为就只是单纯的随机行凶,自愿将身为人的权利与义务捐弃,退化为劣等生物,一点道理也没有的夺走他人的日常,即便恶魔之流也比不上这种下贱的举动。
所以我不只对着源光,也对自己发誓,绝不犯下这类过错,并承担起使他人不被这类没道理的灾难淹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