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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冢子宜肩重任
冢子之生,多在父母盛年。及父母生幼子,冢子已届成立,往往所生子女年齿与弟妹相等。贫贱之家,分劳立业,责在冢子,不当以力由己出,区弟妹而贰之。幸为富贵之胄,则受庇独早,子女并承余荫。迨父母衰迈,自宜以受庇之身,庇其弟妹。先图自逸,知有己之子女,不顾父母之子女,父母其能安乎?知其不安,而忍而为此,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弟当敬事兄长
父兄并称,故谚云:“长兄如父。”其年龄既长,其阅历必多。为之弟者,自应受其训诫,敬而事之。凡事禀承,自有裨益。若俨然抗行,是谓不弟,必非福器。
齐家须从妇人起
“齐”之云者,一不一以归于一也。妇自外来,母教不必尽同。一家之中,有一妇不遵家督,不守家范,或服饰鲜妍,或餐起迟晏,便规矩参差,不能画一。往岁与客论《诗》,儿子继坊、继培侍,培方八岁,忽问坊曰:“太史采风,不专女子,何以二南之诗,男少于女?坊无以应。余曰:”化男子易,化女于难。至女子皆化,则男子之率教可知。“虽一时臆说,每举以质人,无异辞。姑录之,以谂来者。
妇言不可听
不听妇言,大非易事。盖妇人之性,多有偏蔽,全在为之良人者,随事随时婉转化导,使于大段道理一一分明,自然无礼无义之言不敢轻易出口。故不在禁于既言之后,而在制于未言之先。屡言之而屡不听,则顽者易疲,黠者必恚,渐开反目之端,必戾同心之义。惟相忘于无言,太和之气自在门内矣。
妇人不良咎在其夫
妇人以夫为天,未有不愿夫妇相爱者。屡憎于夫,岂其所性?惟言之莫予违也,驯至喋喋不休。为之夫者,御之以正,无论明理之妇,知所自处;即不甚明理者,亦渐知感悟。故吾谓男子之能孝弟者,其妇必不敢不孝不睦。妇之不良,大率男子有以成之。
女子当教以妇道
妇姓不驯,皆由为女子时失教。夫今日之女,他日之人妇也。以其为女而骄纵之,一旦受姑嫜督约,苦不可耐。贤者尚能自勉,不才者必上下交盩矣。语云:“百了女做不得一了妇”,可不豫乎!
佳子弟多由母贤
妇人贤明,子女自然端淑。今虽胎教不讲,然子禀母气,一定之理。其母既无不孝不弟之念,又无非道非义之心,子女禀受端正,必无戾气。稍有知识,不导以诳语、引以詈人,后来蒙养较易。妇人不贤,子则无以裕其后,女则或以误其夫。故妇人关系最重。
教子弟须权其才质
子弟才质,断难一致。当就其可造,委曲诲成;责以所难,必致偾事。昔宋胡安国,少时桀骜不可制,其父锁之空室,先有小木数百段,安国尽取刻为人形。父乃置书万卷其中,卒为大儒。大杗细桷,大匠苦心,父兄之教子弟亦然。
子弟勿使有私财
爱子弟辄私以财,此大谬事。天下悖理之行,皆非徒手可为。向余自十六、七岁,至三十岁,内外知识未坚,血气未定,凡目之所接、心之所萌,可以丧名、可以败俭者,无不可为。幸囊无一钱,煽诱之所不到,余亦不能与华奢子弟参错为伍,遂由强制以臻自然,得厉名节,不为大人君子所弃。欲求子弟自爱,先不可使有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