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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显妣王太宜人轶事
曾祖祭田三亩,吾祖所置也。诸父辈共谋鬻之。是时辉祖年十四,家甚窭,书券者虑辉祖有后言,邀列名分价,吾母不可。书券者曰:“列名卖,不列名亦卖。特不列名,则价不得分耳。”吾母曰:“吾虽贫,何忍分此价?”
书券者曰:“不分价,亦不能不值祭也。”吾母曰:“譬祖传止吾儿一人,愿永永值祭,无他词。”产遂废。而诸父或绝或散四方,吾母岁时奉祭唯谨。
辉祖自年十五、六,以假货资生,至二十二习幕事,子钱累七百余金。至年三十岁,脩尚不满百金,吾母口食不给,而责家之息,付必以时。或劝少缓,曰:“不可使吾儿无面目对人。”往往忍饥竟日。唯吾生母及吾前妇知之而已。风树之痛,所为百身莫赎也。
吾母终年无梦,梦必征。乾隆十四年岁丁卯元日语辉祖曰:“吾顷梦,中堂燃巨烛六、七条,面南坐者数人,东西侍者十余人,汝祖、汝父与焉。奂若叔向上拜跪起立,东西侍者数人,向上揖语,不可辨闻。面南者曰:”应与宗铨、宗献。‘奂若叔又拜跪如初。汝祖、汝父向上揖,复揖奂若叔。奂若叔答揖,若不豫然。烛遂熄,不知是何祥也?汝其志之。“是年七月,辉祖将应省试,而奂若叔病。吾母曰:”叔屡试屡踬,今病不能试,而汝继之,或将售此,其所以不豫乎?“亡何,辉祖下第。叔五男子析产,则尚友堂住宅为铨(克标)兄献(奕宸)弟阄得。又数年,献出游,以所受小楼三间,暂典赵氏。又十二年为乙未,吾母弃养。辉祖将治丧,无宾舍。代献弟赎楼款宾,又十八年壬子,楼归辉祖。忆吾母言,始恍然悟吾祖、父之所以揖也。
又岁己卯八月十四日,辉祖省闱遘疾,试竣舆归,水浆不入口,昼夜卧,转侧需人,魂时时从顶上出。医师莫名其证,治方温凉歧杂,气不绝如丝。至九月初六日,办附身具矣。吾母梦:“中堂簇簇数十人中,多古冠服者,吾祖、吾父皆西隅侍立。堂中声喁喁,若辩论然。久之,闻一人大言舍多舍少,见一戴红纬帽、隆准高颧、须鬑鬑者,向上跪曰:”该留垃圾‘(垃圾,辉祖小名也),吾祖,吾父遂叩首出,有号泣以从者,吾祖,吾父皆揖之。“梦甫觉,而友人徐颐亭(梦龄)至,辨脉定证,一药而起。未一月,堂伯父所生三子,堂叔父所生一子,相继没。明年,堂叔亦没。曾祖支下唯辉祖独存,以至今日。曾祖旅没云南,无遗像,故老言曾祖状貌与吾母所梦符合。盖辉祖之生,曾祖实相之矣。记此二梦,见祖荫非可倖邀。我后人可不求所以仰承先泽之故与?
显生妣徐太宜人轶事
吾母自生辉祖时得脾泄疾,时时惫困,执作不少休,前妇请代不许。及辉祖有妾,吾母犹亲司爨火。辉祖固请命妾代劳,吾母曰:“渠不善用薪,炊一顿饭吾可三顿,汝心血钱,吾不忍耗也。”力疾耐勤苦,大率类此。
病起出汲,至门不能举步,门固有石条可坐,邻媪劝少憩,吾母曰:“此过路人坐处,非妇人所宜。”倚柱立,邻媪代汲以归。
尝病头晕,会宾至,剥龙眼肉治汤,吾母煎其核饮之,晕少定,曰:“核犹如是,肉当更补也。”后复病,辉祖市龙眼肉以遂,则挥去曰:“此可办一餐饭,吾何须此?”固却不食。羊角之痛,至今常有余恨。
吾母寡言笑,与继母同室居,谈家事外,终日织作无他语。既病,画师写真,请略一解颐,吾母不应。次早语家人曰:“吾夜间历忆生平,无可喜事。何处觅得笑来?”呜乎!是可知吾母苦境矣。
辉祖既孤,力不能从师,吾母请于嫡母曰:“儿不学,汪氏必替,岁需脩脯十指可给也。”故虽病不废织作。凡纺木棉花,必择最白者另为一机,洁而韧,市价逾常直。每获千钱,选留大钱三百,储为馆谷之用。
吾母治庖以洁为主。尝言:物无贵贱,得味自善;手段无高低,尽心自合宜。当吾师郑又庭夫子主讲家塾时,辉祖方奇穷,膳羞皆吾母手理。今五十余年矣,吾师追述往事,犹言馆餐之洁,莫若我家殽,虽不丰,无不适口。则当日之精于中馈,可想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