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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勿贪受赠遗
势当穷迫无路,亦不得不藉人援手。无论姻亲、朋友,望其提携,切不可受其遗赠。盖品题作佳士,在人不费,在我有益。世无乐于解橐者。至靳我以言,酬我以资,其情分尽矣。断不能再为发棠之復。是受一人惠,即绝一人交,不可误贪近利。
贫贱勿取厌亲友
贫贱之人,仆仆于富贵亲友之家,纵一无干求见之者,总疑其有所请乞。且地处富贵,类无闲空工夫。我以闲散之身,参伍其间,原不免有众里嫌身之状。久则厌生,或为同辈所轻,或为阍人所慢,甚无谓也。
富贵勿薄视姻邻
生女无人道喜,载生男子,姻邻并贺,非贱女而贵男也。谓女生外向,而男子兴宗,荣可旁及也。原思辞禄,夫子即教以与邻里乡党,其义甚明;幸而得志,当存此心。如倚势以逞,至邻党寒心,姻亲侧目,未有不速祸者。
刻薄之名,又其余事已。故身处富贵,遇单微戚友,必须从优礼款,并训约子弟、僮仆,不许稍有亵狎,俾可久远往还,以尽笃亲重故之谊。
须予人可近
春夏发生,秋冬肃杀,天道也。惟人亦然。有春夏温和之气者,类多福泽;专秋冬严凝之气者,类多枯槁。固要岩岩特立,令人不可干犯,亦须有蔼然气象,予人可近。孤芳自赏,毕竟无兴旺之福。
失意人当礼遇
趋炎附势,君子不为。然热闹场中遇落寞人,多不暇照应。不知我目中无彼,而彼目中有我,淡泊相遭即似有心倨侮。余年十四、五时,身孤貌寝,家难多端,几不为宗亲齿;数山阴李惟一先生,族姑夫也,一见相赏,谓“孺子不凡”。辄有知己之感,益自奋励,至今犹常念之。故生平遇失意人及孤儿、寒士,无不加意礼遇,亦有无意中得其力者。俗传:“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言近指远,当百复也。
保全善类
浇薄之徒,恶直丑正,非其同类,多被谤毁,受摧折。专赖端人君子为之调护扶持。遇此种事务,宜审时察势,竭力保全;切勿附和随声,致善类无以自树。事之关人名节者,更不可不慎。
敬官长
朝廷设官以治尊卑相统。不特富户、平人当守部民之分,即曾居显宦,总在地方官管内,礼宜谦恭致敬。俗所谓“宰相归来拜县门”也。若身在仕途,亦宜约敕子弟、家人,谨遵法度。投鼠忌器之故,不可不知。万不可被里人怂恿,把持抗阻,为官长之所憎嫉。
勿交结官长
仕路最险。同官为寮,可以公事往来。宦成退居,已不必与地方官晋接。若分止士庶,断不宜交结官长。盖略与官近,易为乡里属目。即不敢小有干预,而姻友之涉讼者,不无望其盼睐。谢而绝之,嫌怒遂生,彼不知自慎,以致身败名裂,更无论已。
睦邻有道
望衡对宇,声息相通,不惟盗贼、水火呼援必应,即间有力作之需,亦可借佽将伯。若非平时辑睦,则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矣。辑睦之道:富,则用财稍宽;贵,则行己尽礼;平等,则宁吃亏,毋便宜。忍耐谦恭,自于物无忤。虽强暴者,皆久而自格。
受恩不可不报
士君子欲求自立,受恩之名,断不可居。事势所处,不得不受人恩,即当刻刻在念,力图酬报。如事过辄忘,施者纵不自功,亦问心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