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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勿营多藏
力求储积为子孙计,非不善也。然子孙之贤者,不赖祖父基业;苟其不肖,多财何益?天下总无聚而不散之理。苦求其聚,凡可以自利者,无所不至,阴谋曲构,鬼笑人诅。聚之愈巧,散之愈速。惟勤俭所遗,庶几久远耳。
宜量力赡族
同一祖系,一支富贵,必有数支贫贱,非祖荫有厚薄也。气之所行,盈虚相间,有损始有益,此盛则彼衰,理固然耳。我幸富贵,如之何不念贫贱者?顾富贵无止境,亦无定象。衣食有羡,即为丰饶;俸禄有余,即为充裕。宜俭约自持,节损所赢,以广祖宗之庇。有服之亲无子者,或立后、或祔食,使鬼不忧馁。
极贫者,或给资、或分产,使人无失所。高曾以上,则置义田以恤之。昔宋范文正赡族义田,至今弗替。其规模宏远,虽万难几及,然自就己力,量赢筹办,为平地一篑之基,何患无继起以成其美者?必待甚有余而后为之,则终无为之之日矣。吾祖无百亩之户,公事动多掣肘,仁术一无可行。余夙锲于中,而佐幕食贫,窃禄未久有志焉,无能为也。后有贤达者,尚其念旃。
宜储书籍
“遗金满籯,不如一经”,古人所以称书为良田也。暴发之户,非无秀彦,苦于无书可读,虚负聪明。为父兄者,早为储蓄,俾知开卷有益之故。中人以上,固可望为通儒;中人以下,亦可免为俗物。或谓书非急需,急而求售,必亏原直。呜呼!是薄待子孙之说也。子孙至于售书,不才极矣。以购书之资置产,终归罄荡。若其才者,则读家藏书籍,大用大效,小用小效,又岂必以资产为凭藉哉!
造宅不宜过丽
宅取安居,惟坚朴者可久。子孙贤才,自能别恢基业。如系中人之质,必使力易葺治,方无倾圮之患。盖居是宅者,不必皆无力也。丁口繁多,有一、二人力不能齐,即难一律整顿。每见世家大族,其门户厅堂,往往剥落,以葺治之不易也。故造宅不宜过丽。乾隆十八年,武进布商张氏,承买藉没张藩司(括)之青山庄别墅,毁拆花木亭台,得直缴官,而以庄地为蔬圃。当时群讶其俗。迨二十一年,总督尹公按部常州,欲至庄揽胜,闻庄废而止。假令别墅犹存,则为当道游观之所,转须时时葺治,重贻后累。知此义者,庶可治家。
长斋拜经宜戒
衰翁老妇,嫁婚事毕,藉诵佛号,消遣岁日,亦爱养精神之一端。至特杀本所当戒,托茹素以全物命,未为不可。有等愚暗之人,妄听僧尼簧鼓,男既诵经拜佛,女复长斋礼忏,甚至妇废蚕织,深扃佛堂之内,目蓐室为暗房。姑不恤妇,姒不顾娣,少妇免身,一切付之蓐母,有酿成大患者。菩萨慈悲,岂忍致是?吾祖母,吾二母,俱恪守妇行,不信长斋,不礼经卷,考终备福,可知皇天与善,在此而不在彼。家法具在,慎毋为邪说所摇。
女尼宜绝其往来
三姑六婆,先民所戒:尼姑一种,尤易惑人。裙钗无识,爱闻祸福之谈。此辈莠言,可人托经卷为名,鼓舌摇唇,诳财骗物,兼致婢媪之类亦被煽蛊,不惟耗财,终且滋事。故宜早防其渐,禁止往来。
四应世
勿欺
天下无肯受欺之人,亦无被欺而不知之人。智者,当境即知;愚者,事后亦知。知有迟早,而终无不知。既已知之,必不甘再受之。至于人皆不肯受其欺,而欺亦无所复用;无所复用,其欺则一步不可行矣。故应世之方,以勿欺为要,人能信我勿欺,庶几利有攸往。
处事宜小心
事无大小,粗疏必误。一事到手,总须慎始虑终,通筹全局,不致忤人累己,方可次第施行。诸葛武侯万古名臣,只在小心谨慎。吕新吾先生坤《吕语集粹》曰:“待人三自反,处事两如何。”小心之说也。余尝书以自儆,觉数十年受益甚多。
大节不可迁就
一味头方亦有不谐,时处些小通融,不得不曲体人情。若于身名大节攸关,须立定脚跟,独行我志。虽蒙讥被谤,均可不顾。必不宜舍己徇人,迁就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