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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冬十一月朔,日食。
辛酉咸雍十七年。宋元丰四年。
壬戌咸雍十八年。宋元丰五年。秋八月朔,日食,阴云不见[一四]。
癸亥咸雍十九年。宋元丰六年。秋九月朔,日食。
甲子咸雍二十年。宋元丰七年。
乙丑咸雍二十一年。宋元丰八年。宋神宗崩,年三十八。皇子哲宗立。
丙寅咸雍二十二年。宋哲宗元佑改元。
丁卯咸雍二十三年。宋元佑二年。夏六月,有星如爪,出文昌。
秋七月朔,日食,阴云不见。
戊辰咸雍二十四年。宋元佑三年。
己巳咸雍二十五年。宋元佑四年。春三月,昼有流星出东北。
庚午咸雍二十六年。宋元佑五年。
辛未咸雍二十七年。宋元佑六年。夏五月朔,日食。
壬申咸雍二十八年。宋元佑七年。
癸酉咸雍二十九年。宋元佑八年。
甲戌咸雍三十年。宋哲宗绍圣改元。春三月朔,日当食,云雾不辨。
乙亥寿昌元年。宋绍圣二年。
丙子寿昌二年。宋绍圣三年。是岁,大国舅帐萧解里四郎君善骑射,豪侠不羁。尝养亡命数十人从行,往来游猎于辽,至东西郡闲,其饮食用度,强取办于富民。一日获罪,辽国捕之甚峻,即啸聚为盗,未旬日间,有众二千余,攻陷干、显等数州。诸道发兵捕讨,累战不胜,潜率众奔生女真界,就结杨割太师谋叛。诸军追袭至境上,不敢进,具以闻。北枢密院寻降宣札子付杨割一面图之。杨割迁延数月,独斩贼魁解里首级,遣长子阿骨打献辽,余悉不遣,绐云“已诛绝矣”。随行妇女、鞍马、器甲、财物,给散有功之人充赏。辽不得已,反进杨割父子官爵。自是,杨割父子自平萧解里之后,内恃有功于辽,阴怀异志,吞并旁近部族,或诬以诱纳叛亡,或诈云盗藏牛马,好则结亲以和取之,怒则加兵以强掠之,力农积粟,练兵牧马,多市金珠良马,岁时进奉,赂遗权贵,以通情好。
丁丑寿昌三年。宋绍圣四年。夏六月朔,日食。
秋八月,彗出氐,斜指天市垣,光芒三尺余,越三夕,长丈余,扫巴星。
戊寅寿昌四年。宋哲宗绍圣五年。六月改元元符[一五]。
己卯寿昌五年。宋元符二年。春三月,帝命萧德崇等赍国书诣宋,见宋哲宗,跪言曰:“北朝皇帝告于南朝皇帝,西夏事早休得,即甚好。”哲宗答曰:“西人累年犯顺,理须讨伐,何烦遣使?”德崇等唯唯而退。其国书略云:“粤惟夏台,实乃藩辅,累承尚主,迭受封王。近岁以来,连表驰奏,称南兵之大举,入西界以深图,恳求救援之师,用济攻伐之难。理当依允,事贵解和。盖辽之于宋,情重祖孙;夏之于辽,义隆甥舅。必欲两全于保合,岂宜一失于绥存[一六]。而况于彼庆历、元丰中,曾有披闻,皆为止退[一七],宁谓辄违先旨,仍事远征。傥蔽议以无从,虑造端而有自。”宋报国书云:“惟西夏之小邦,乃本朝之藩镇,曲加封植,俾获安全。虽于北尝与婚姻之亲,而在南全居臣子之分。涵容浸久[一八],变诈多端。爰自累岁以来,无复事上之礼,赐以金缯而不已,加之封爵而愈骄,杀掠吏民,围犯城邑。推原罪恶,在所讨除。聊饬边防,稍修武备,据守要害,控扼奔冲。辄于去岁之冬,复驱竭国之众,来攻近塞,凡涉两旬,自取死伤,数以万计,粮尽力屈,众溃宵归。更为诡诞之辞,往求拯救之力,狡狯之甚,于此可知。采听之间,固应洞晓。必谓深加沮却,乃烦曲为劝和,示以华缄,将之聘币,礼虽形于厚意,事实异于前闻。缅料雅怀,诚非得已。顾于信誓,殊不相关。惟昔兴宗致书仁祖,谕协力荡平之意,深同休外御之情[一九]。至欲全除,使无噍类,谓有稽于一举,诚无益于两朝。祖宗贻谋,斯为善美;子孙继志,其可弥忘。今者详味缛辞[二○],有所未谕,辄违先旨,谅不在兹。”又回白札子,略云:“夏国犯顺,罪恶如此,北朝所当共怒。兼庆历、皇佑间,兴宗屡尝致书仁庙,至有‘孰料凶顽,终合平荡’等语。且言北朝兴宗敦笃劝和,情义兼至,方夏人有罪,则协力讨除;及西征胜捷,则持书相庆。虑彼称臣修贡,则欲当朝勿赐允从。今来两朝欢好[二一],加于前日。乃以夏人穷蹙之故,诡辞干告[二二]。既移文计会,又遣使劝和,恐与昔日兴宗皇帝之意稍异。窃料北朝臣僚不曾检会往日书词及所立誓约,子细闻达[二三]”。宋诏郭知章报聘。初,萧德崇坚乞于国书内增“休退兵马,还复土疆”等语。往复议论,宋帝不从。德崇留京师凡三十七日,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