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契丹国志>第22章

第22章

是岁,帝与耶律喜孙谋,率兵逐母法天太后,以黄布车载送庆州[九],守圣宗冢,遂诛永兴宫都总管高常哥及内侍数十族[一○],命内库都提点王继恩[一一]、内侍都知赵安仁等监南北面蕃汉臣僚。
宋朝自圣宗太平四年,每岁遣使贺帝生辰及元旦[一二],贺太后则别遣使,至是不复别遣。至重熙八年,迎回法天太后,乃遣使如故。
乙亥重熙三年。宋景佑二年。帝因猎过祖州白马山,见齐天太后坟冢荒秽,又无影堂及扫洒人,只空山中一孤冢,恻然而泣曰:”吾早同今日,汝不至于此也。“左右皆沾涕。因诏上京留守耶律贵宁、盐铁使郎玄化等于祖州陵园内选吉地改葬,其影堂、廊库等并同宣献太后园陵。
丙子重熙四年。宋景佑三年。
丁丑重熙五年。宋景佑四年。秋七月,有星数百,从西南而流至东壁[一三],其光烛地,黑气长丈余,出毕宿下。
戊寅重熙六年。宋仁宗宝元改元。春正月,有众星西北流。
秋八月,荧惑犯南斗。
己卯重熙七年。宋宝元二年。
庚辰重熙八年。宋仁宗康定改元。春正月朔,日食。
先是,帝于重熙二年幽母法天太后于庆州,既改葬齐天后,群僚劝帝复迎之,且以觊宋朝岁聘之利,皆不从。因命僧建佛事,帝听讲报恩经感悟,即遣使迎法天太后,馆置中京门外,筮日以见,母子如初,加号法天应运仁德章圣皇太后。然出入舍止,常相去十数里;阴为之备。
是岁,太后始遣始平军节度使耶律元、方州观察使王惟吉,帝遣左千牛卫上将军萧迪、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刘三嘏,往宋贺干元节。
辛巳重熙九年。宋仁宗庆历改元。
壬午重熙十年。宋庆历二年。春三月[一四],帝遣萧英、刘六符往宋求石晋所割瓦桥关十县,其书略曰:”李元昊于北朝为甥舅之亲,设罪合致讨,曷不以一介为报?况营筑长堤,填塞要路,开决塘水,添置边军,既稔猜疑,虑隳信睦。傥思久好,共遣疑怀,以晋阳旧附之区,关南元割之县,见归敝国[一五],共康黎元。“
初,涿州进士梁济世尝主文书于帐下,一日得罪归宋,言契丹将有割地之请。又知雄州杜惟序亦先得其事以闻。至是,宋仁宗发书示辅臣,色皆不动。六符亦疑其书之先漏。
夏四月,宋遣知制诰富弼往契丹为回谢使,西上合门使张茂实副之[一六],报书略曰:”元昊急谋狂僭,响议讨除,已尝闻达。复云筑堤埭,开陂泽,盖霖潦愆溢,当致缮防;阅集兵夫,盖边臣常职,彼此何疑?遽兴请地之言,殊匪载书之约。“富弼至契丹,与帝往反难论,力拒其割地之意。富弼又对曰:”两朝人主继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帝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意将何为?群臣竞请举兵而南,寡人以为不若遣使取关南故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弼曰:”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澶渊之役,若从诸将言,北兵无得脱者。且北朝与中国通好,不绝岁币,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北朝群臣争劝用兵者,皆为身谋,非国计也。帝曰:“何谓也?”弼曰:“晋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于北。末帝昏乱,神人弃之。是时中国小,上下离叛,故北朝全师独克,所获金币充仞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大半,此谁任其祸?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百万计。
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帝曰:“不能。”弼曰:“胜负既未可知,设使其不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欤?人主当之欤?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者,奉使一二人而已,群臣何利焉?”帝大悟,首肯者久之。弼曰:“塞雁门,以备元昊也。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平水聚,势不得不增。城隍皆修旧,民兵亦旧籍,特补其阙耳,非违约也。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宋兴已九十年,若欲各求异代故地,岂北朝之利也哉?本朝皇帝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朕为宗祖守国,必不敢以其地与人。北朝所欲,不过利其租赋尔。朕不欲因争地而杀两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赋入。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为此事,朕亦安得独避用兵乎?澶渊之役,天地鬼神实临之。今北朝首发兵端,过不在朕,天地鬼神岂能欺哉?’”辽帝感悟,遂欲求昏。弼曰:“婚姻易于生隙,人命修短不可知,岂若岁帛之为坚久。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帝曰:“卿且归矣,再来当择一事为报,并以誓书来。”弼归复命。
八月,宋再命富弼同张茂实赍书至契丹。书曰:“来书云章圣皇帝与绍圣皇帝誓书,每岁以绢二十万疋、银十万两以助军旅之费。今以两朝修好三纪于兹,关南县邑本朝传守已久,愧难依从,每年更增绢十万疋、银十万两。恭惟二圣威灵在天,顾兹纂承,各当遵奉,共循大体,无介小嫌。余依景德、统和两朝誓书。”帝不复求婚而意在增币,乃曰:“南朝遗我书当曰‘献’,否则曰‘纳’。”弼固争不可[一七]。帝曰:“南朝既惧我矣,何惜此一字。我若拥兵而南,得无悔乎?”弼曰:“本朝皇帝爱南北之民,不忍使蹈锋镝,故屈己增币,何名为惧?若不得已而至于称兵,则南北敌国,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人之所忧也。”帝曰:“卿勿固执,古亦有之。”弼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于突厥,故臣事之。当时所遗,或称‘献’、‘纳’,则不可知。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有此礼哉[一八]?”弼声色俱厉,帝知不可夺,曰:“吾当遣人议之。”于是留所许增币誓书,复使耶律仁先、刘六符以誓书诣宋,求为“献”、“纳”。弼奏曰:“臣以死拒之,可勿许,其无能为也。”宋帝从之。时契丹固惜盟好,特为虚声以动宋朝。宋方困西夏,许予过厚。契丹既岁得金帛五十万,因勒碑纪功,擢刘六符为显官,子孙贵于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