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舍教授在讨论资本主义发展时注意到这种影响。他说:“部分成品不断的买和卖完全是浪费能源。”(“IntroductiontotheIndustrial
HistoryofEngland”,p.13)但他没有发展这种思想,没有思考买和卖的进行为什么依然故在。
2对企业家权力没有限定是有可能的。这将是自发的奴隶制度这样的契约将是无效的,是不能执行的。
当然,对于企业是否存在划出一条严格的界线是不可能的,指挥可以或多或少地存在。它与是否存在主人与仆人或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这样的法律问题是相类似的。参见下文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奈特教授的观点下面将更加详细地阐明。
某些市场运行成本只有通过取消“消费者选择”才能消除,这些是零售的成本。可想而知,这些成本或许是如此之高,以致于人们被迫打算接受定量,因为获得的额外产品是相当于其选择损失的价值的。
该观点假定市场交易可以认为是均质的,显然,这事实上是不真实的。该含义下面考虑。
对于企业的不同规模生产要素供给价格的变化的讨论,有时据说,因为人们宁愿做小型的、独立性的公司的头,而不愿做大公司中某些部门的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组织才能的供给价格也增加这是那些提倡合理化的人的共同观点。据说,大型的单位会更有效率,但由于少数企业家的个人主义精神,他们宁愿保持独立性而显然不管在合理化的可能之下他们的效率增加带来的高收入。
当然,这样的讨论是简单的和不完全的。更进一步讨论这个特殊问题,这个名词的定义下面将给出。
卡尔多强调该问题的这个方面,见上引文。E.A.G.罗宾逊已明确注意到它在上下文联系中的重要性,该假定是,价格运动的可能性增加意味着在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的增加会大于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成本的增加枣这是可能的。
这似乎对说明技术单位是重要的,技术单位增大,要素集中程度增大,由此企业很可能变大。
应该注意到,大多数创新将使组织成本和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发生变化,在这样的情形中,创新趋向于使企业变大还是变小将取决于这两种成本的相对影响。例如,假定电话降低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大于它降低的组织成本,那么它将对降低企业规模产生影响。
对这些动态力量的说明是由莫里斯.多布提出的,
“既然企业的工作是在监督人员的鞭子之下被组织的,工人劳动的进一步结合便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直到1846年以后它由强有力的机构来指导,这才得以恢复。”认识到由家庭制度到工厂制度的变迁并不单单是个历史的偶然,而是由经济力量决定的,这似乎很重要。事实表明,由工厂制度到家庭制度的变动是可能的,如俄国的例子,反过来也一样。价格机制不能运行是农奴制的本质。因此,那里不得不由一些组织者来指挥。当然,当农奴制过时了,价格机制就能运转起来了。直到强有力的机构安排工人进入某一工作位置,它才智代了价格机制,而且企业再度出现。
这常常被称为“纵向一体化”。联合实质上则是“横向一体化”。
这表明,不存在企业的私人企业家制度是可能的。可以料想到,在实践中,企业家的两种职能,一种是通过预测需要和根据这样的预测的行动来现实地影响相对价格制度,另一种是按照既定的相对价格制度的管理:常常由同一些人来实行,可在理论上保持两种职能的分立性似乎是重要的。这一点下面将进一步讨论。
罗宾逊先生称这是残存着小企业的不完全竞争状态。
罗宾逊先生的结论似乎是定义错了。怀特先生说:“企业规模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受到限制是显然的。”
就像上面已经表明的,区位仅仅是要素影响组织成本的一个方面。
有关在边缘地区需求的增加与价格变化供给者影响的关系,肖夫先生问:“……为什么老企业在边缘地区不开分部呢?”假如这个观点在主题上是正确的,那么这是罗宾逊夫人无法回答的问题。
“雇主与雇员”的法律概念和企业的经济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企业含有由别人的财产或他们的劳动控制的意思。但这两个概念的一致性是完全存在的,因为在评价经济概念的价值时,法律概念的检查是有意义的。
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