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垄断法终止了王权在创造专利上的特权,在历史上比单纯对国王权力的制止更加重要。专利之授予王室宠信或使某些英国贵族濒于枯竭的资财得到补充,已经使专利在发展所有权这一有助于鼓励创新、发明及其传布(特别是从大陆到英国的传布)的制度上的重大作用模糊了。且让我们比较详细地考虑一下专利的含义。
英国在最初发展所有权以及将所有权应用于创新方面具有许多优势。它有一定集中程度的政治权力和有可能开发潜在的大市场区的权威。不过重要的是强调这一时期的最初一百五十年不是一个有竞争性产品市场的阶段,把专利权看作是取代了竞争的垄断特权的转让则是不得要领的。许多地方小市场处处(除尼德兰外)受到保护以防特权干预。集市和市场是在王室同意下建立的。商人行会在城市范围有专属权,而稍后的手工业行会不是与前者一并发展起来便是取而代之。总之它们反映的是由垄断特权占优势或控制的地方市场的一种混合物。在地方市场和专有特权并存的社会,个人或自愿团体能为创新或改进所受的影响,即使不是完全没有也是有限的。只有个人与王权通力合谋才能达到在这种产品市场上进行变革的强制权力。在这一点上王权转让专属特权——或者为了诸如商人的冒险活动和东印度公司一类到海外进行的商业投机,或是为着吸引那些给英国带来新制造工艺的人——是外部因素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提高活动的潜在收益率使之有价值。
如我们在上面已看到的,最初的鼓励和保护于一三三一年是给予佛兰芒织工约翰。肯普的,他带着佣工和学徒来到英国,也是给予织工行会的其他会员的。为他们从事编织而给予的特权不仅使他们在英国市场上受到了保护而且也使他们得以回避各种严格的法规,那些法规禁止不雇用固定的学徒而工作。换言之,特权转让为他们提供了产品市场,也使他们可以不受要素市场缺陷的影响。王室当局随后同意其他织工在英国其它地区建立他们的制造业。这一鼓励外国人从大陆带入新创新的政策还推广到其它方面,如采矿业、金属加工业、丝制业、缎带编织业等。在伊丽莎白转让的五十五项专利权中有二十一项是授与外国人或加入了英国国籍的国民的。这些专利权包括针对制造像肥皂、疏浚和排干土地的机器、炉灶、油脂、皮革、磨床、食盐、玻璃、制饮杯的玻璃、抽水用的压力泵和信纸一类产品的专利权,也包括对锻铁、磨面、从油菜子中榨油以及织物修整、染色和轧光等工艺引进的专利权。
不过,显然在伊丽莎白统治结束时一种变化的经济活动的收益——成本形式正在从国内市场的扩大中出现,自愿组织以股份公司形式(它扩散了风险并减少了资本市场的缺陷)发展,专利权的强制方面的费用以其阻碍自愿团体进入那些市场而增长。十七世纪证明了这种转变。著名的达尔西诉阿伦因一案反映了自愿团体为打破伊丽莎白公开垄断专利所作的努力。但是垄断法不仅反映了王权垄断和自愿团体组织之间的重大变化,而且已使创新收益内在化成为制度,从而成为合法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实际上,创新的报偿已不再受王室偏爱左右,而是得到包含在习惯法中的所有权的保障。随后而来的十七世纪的政治动荡产生了这样一个政治结构,它进一步巩固了自愿团体的所有权,使经济活动的增益为一个社会所有,在这个社会要素和产品市场现已发展到足以促进这种扩张。
重要的是理解在不具备获得外部因素能力下将会发生的创新活动率和这些外部因素可以内在化时将会发生的创新活动率之间的不同,如我们已看到的,创新可能并确曾在历史上在没有所有权保护创新者的社会里发生过。不过,发生的只是成本(或损失的风险)小得使个人收益率超过了它的那种创新。任何创新都意味成本太大(或大损失的可能性)便不可能发生,直到私人收益率增长到足以使冒险活动值得一试为止。这一点可以证明如下:制造工艺的改进可能是在意外情况下也可能是经反复试验后进行的,但只要这种改进的收益立即为其他所有制造者得到而研究的成本又高于制造者从中所得的个人增益,那么“研究”便不会进行。不过如果能够保守改进的秘密或是能保持一种垄断即专利权的话,那么便会使潜在的个人利润增加,因而研究费用高得多也不妨承担。早期的创新便是这样出现的。(这—模式的逻辑推论是,哪个部门的性质阻止个人创新者以保密、垄断或专利权获取社会收益率的较大份额,那个部门的生产率增益便会以较之其它可以将增益内在化的部门低得多的速度出现。在这方面农业是—个特殊情况,直到二十世纪政府才对农业进行了有系统的研究。)如果没有某种保证使其增益的大部分内在化的话,含有大量研究费用的创新即使有过也是不值得的危险之举。
制度环境的改善会鼓励创新,结果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奖励为具体的发明带来了刺激,但并没有为知识财产的所有权提供一个合法的依据。专利法的发展则提供了这种保护。中世纪以来已出现的组织形式逐渐演变成鼓励这种内在化,从而使潜在的社会收益可以由团体或个人来实现。这些组织形式是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不完善的意义上发展的,结果导致了所有权制度的演进既要限定创新的增益又要考虑使从事创新的个人增加收益。
第五节在十七世纪我们看到第一个鼓励创新的专利法的制定;土地使用法令消除了许多封建奴役的残余;股份公司兴起取代旧日的受控公司;咖啡馆发展了,这是组织保险的开端;证券和商品市93场创造出来;金首饰商发展成发行钞票、贴现票据和存款付息的存款银行。一六九四年英格兰银行得到特许状,创办了中央银行。在一六八八年到一六九五年间,股份公司的数目已从二十二个增加到一百五十个。贸易部门发展之大足以有效利用早已由荷兰所采用的那些商业技术。
到一七OO年英国的制度框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工业管制的衰败和行会权力的下降使劳动得以流动和经济活动得以创新,稍后又进一步得到了专利法的鼓励。资本的流动受到合股公司、金首饰商、咖啡馆和英格兰银行的鼓励,它们都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许最重要的是,国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力置于急于利用新经济机会的那些人的手里,并且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框架。英国在不利的开端之后到一七OO年经历了持久的经济增长。它发展了一套包含在习惯法中的有效的所有权。除排除了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资源配置的障碍外,英国已开始用专利法来保护知识的私有权了。现在舞台已为产业革命布置就绪。
结束语本书就写到十八世纪,这是大部分关于欧洲经济发展的研究开始的时期。到那时为止所有权结构在尼德兰和英格兰业已发展,从而为持续的经济增长提供了必需的刺激。它们包括鼓励创新和随后工业化所需要的种种诱因。产业革命不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它是提高发展新技术和将它应用于生产过程的私人收益率的结果。
此外,国际竞争还带来了强大动力,促使其它国家改变它们各自的制度结构,以便为经济增长和“产业革命”的推广提供同样的动力。那些国家的成功是所有权重建的结果。而失败——西方世界历史±的伊比利亚半岛和当代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地区——则是经济组织无效率的结果。
这一结论没有什么新意。卡尔。马克思和亚当。斯密都同意这一观点。他们都把成功的经济增长看作是由有效的所有权的发展决定的。他们的追随者显然基本上忘记了这一点。
但如果就此认为,我们完全与这两位现代经济思想的智力上的先驱者一致,那就错了。卡尔。马克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认为世界将通过一系列阶段进入共产主义;资本主义需要发展有效的所有权,使之成为达到这一目的不可缺少的推进器。
亚当。斯密激烈抨击重商主义和政府的无效率。他也认识到在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时常有差异,也认为某些重要职能需要由政府承担。
但是马克思未能认识到经济增长并不是必不可免的,而亚当。斯密则没有告诉我们怎样保证有效率的政府会发明和维持一组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所有权。真正开始着手研究经济组织的正是我们。如果说本书鼓励或倡导学者们和研究者们接受这一挑战,那么本书的目的便已达到了,就让我们把结束语作为一篇开场白吧!
第3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