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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献武王上言之,诏付外施行。
上元甲子以来至春秋鲁隐公元年,岁在己未,积二十九万二千七百三十六,算上。
甲子之岁入甲戌纪已来,积十二万四千一百三十六,算上。
上元甲子以来,至大魏兴和二年岁在庚申,积二十九万三千九百九十七,算上。
甲子之岁入甲戌纪至今庚申,积十二万五千三百九十七,算上。
元法,一百一万一千六百。三统之数。
统法,三十三万七千二百。二纪之数。
纪法,十六万八千六百。千部成纪,日数至十。
部法,一万六千八百六十。三十乘章岁,得日月余皆尽之年数。
度法,一万六千八百六十。三十乘章岁,得此数。
日法,二十万八千五百三十。三十乘章月,得此数。
气时法,一千四百五。小二分度法,得一时之数。
章岁,五百六十二。二十九章、十一年减闰余,二万一百七十八年减右一闰月。
章闰,二百七。五百六十二年之闰月数。
章月,六千九百五十一。五百六十二年之月数并闰。
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五百六十二年月除闰月数。
周天,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度法通度,内斗分之数。
通数,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日法通二十九日,内经月余之数。
没分,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余数通经没六十九,内分五万七千二百四十四得此数。
余数,八万八千四百一十七。度法通一年下五,内斗分之数。
没法,八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一年之内成甲之外分数。
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从斗量周天至此,不成度之分。
虚分,九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经月二十九日外少此,不满三十日。
小分法,二十四。二十四气除周天分之数也。
岁中,十二。十二月之中气。
会数,一百七十三。月一出一入黄道之日数,周髀六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也。
会余,六万七千一百一十七。百七十二日外不成日之分。
会通,三千六百一十四万二千八百七。以日法通百七十三,内会余之数。
会虚,十四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会余之外不成度之数。
周日,二十七。周天用日月行数除。
周余,十一万五千六百三十一。周天用日外及本处之分数。
通周,五百七十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一。日法通二十七,内分。
周虚,九万二千八百九十九。用余外不成日之数。
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月一日行之数。
月周,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九十。通小周,内度数。
朔望合数,十四。半经月日数。
度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半经月日余。
入交限数,一百五十八度。月出入黄道减半月之数。
度余,十一万六千五十八半。减半月小余之外。
推月朔弦望术第一推积月术曰:置入纪以来尽所求年,减一,以章月乘之,章岁如一,所得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三百五十五以上,其年有闰。余五百一十五以上,进退在天正十一月前后,以冬至定之。
推积日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日法如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命以余以纪,今命以甲戌纪。
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
求次月朔术曰: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十一万六百四十七,满除如上,命以纪,算外,即次月朔日。其小余满虚分九万七千八百八十三者,其月大;减者,其月小。
求上下弦望术曰:加朔大余七、小余七万九千七百九十四、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上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十,去之,命以纪算,即上弦日。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
推二十四气闰术第第二推二十四气术曰:置入纪以来尽所求年,减一,以余数乘之,部法如一,为积没,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没,不尽为大余,命以纪,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
求次气术曰:加大余十五、小余三千六百八十四、小分一,小分满小分法二十四,从小余;小余满部法,从大余一,命如止,算外,即次气日。
推闰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十二乘之,满章闰二百七得一,月余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数起天正十一月,算外,即闰月。闰月有进退,以无中气定之。
推闰又法术曰:以岁中乘闰余,加章闰得一,盈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数起冬至,算外,中气终闰月也。盈中气在朔若二日,即前月闰。
冬至十一月中小寒十二月节大褰十二月中立春正月节雨水正月中惊蛰二月节春分二月中清明三月节谷雨三月中立夏四月节小满四月中芒种五月节夏至五月中小暑六月节大暑六月中立秋七月节处暑七月中白露八月节秋分八月中寒露九月节霜降九月中立冬十月节小雪十月中大雪十一月节推合朔却去度表里术第三推合朔却去交度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所入纪交会差分并之,甲戌纪交会差分二千六百五十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九。
以会通去之,所得为积交;不尽者,以日法约之,为度,不尽者为度余,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度余。
甲子纪纪首合朔,日月合璧,交中。
甲戌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会差一百二十七度度余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甲申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八十一度度余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一甲午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三十四度度余十九万二千三百一十三甲辰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会差一百六十二度度余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二甲寅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会差一百一十五度度余二十万三千八百七十四求次月却交度术曰:加度二十九、度余十一万六百四十七,度余满日法从度,度满会数去之,亦除其会余,即次月朔却去交度及度余。
求望却去交度术曰:加度十四、度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满除如上,郎望却去交度及度余。
推月在日道表里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纪交会差分并之,倍会通去之,余以会通减之,得一减者,为月在日道里;无所得者,为月在日道表。
求次月表里术曰:加次月度及度余,加表满会数及会数余,则在里;加里满会数及会余,则在表。
推交道所在日术曰:以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余减会数及会余,会余若不足减者,减一度,加日法乃减之;又以十一月朔小余加之,满日法从度,余为度余,即是天正十一月朔前去交度及余,如历月大小除之,起天正月十一月,不满月者为入月,算外,交道所在日。又以岁中乘入月小余,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外,即交道所在辰。其交在望前者,其月朔则交道,望则月蚀。交在望后者,其月月蚀,后朔交会。交正在望者,月月蚀既,前后朔交会。交正朔者,日蚀既,前后月望皆月蚀。
求后交月及日术曰:以会数及会余加前八月算及余,余满日法从日,日如历月大小除之,起前交月,算外,即后交月及日。以次放之。
推交会起角术曰:其月在外道,先会后交者,亏从东南角起;先交后会者,亏从西南角起。其月在内道,先会后交者,亏从西北角起,合交中者,蚀之既。其月蚀在日之冲,起角亦如之。
推蚀分多少术曰:其朔望去交度及度余如入交限数一百五十八度、度余十一万六千五十八半以上者,以减会数及会数余,余为不蚀度。若朔望去交度如朔望合数十四度、度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以下者,即是不余度。皆以减十五,余为蚀分。朔望去交度尽者,蚀之既。
推合朔月蚀入迟疾历盈缩术第四推合朔入迟疾历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所入纪迟疾差分并之,甲戌纪迟差分二百三十五万二千一百九十一。
以通周去之,所得日余周;不尽者,以日法约之,为日,不尽者为日余。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月十一月合朔入历日。
求次月入历日术曰:加一日、日余二十万三千五百四十六,日蚀满从日日法,日满周日及周余去之,命如上,算外,即次月入历日。
求望入历术曰:加日十四日、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满除如上,算外,即望入历日。
月行迟疾度及合损益率盈缩并率盈缩积分一日十四度四百二分益七百五十盈初二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四分益六百八十九盈七百五十七盈积分二万一千一十一三日十四度二百六十一分益六百一十六盈一千四百四十六盈积分四万一百三十五四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分益五百四十五盈二千六十二盈积分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二五日十四度一百一十一分益四百六十六盈二千六百七盈积分七万二千三百六十六日十三度五百二十二分益二百一十五盈三千七十三盈积分八万五千二百九十四七日十三度二万九十六分益八十九盈三千三百八十八盈积分九万四千三十七八日十三度六十八分损一百三十九盈三千四百七十七盈积分九万六千五百七九日十二度四百六十八分损二百八十三盈三千三百三十八盈积分九万二千六百四十九十日十二度三百七十九分损三百九十盈三千五十五盈积分八万四千七百九十四十一日十二度二百六十七分损五百二盈二千六百六十五盈积分七万三千九百六十九十二日十二度一百五十一分损六百一十八盈二千一百六十三盈积分六万三十六十三日十二度四十分损七百二十九盈一千五百四十五盈积分四万二千八百八十三十四日十一度五百一十五分损八百一十六盈八百一十六盈积分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九十五日十二度三十八分益七百三十一缩初十六日十二度一百二十三分益六百三十六缩七百三十一缩积分二万二百九十十七日十二度二百一十一分益五百五十八缩一千三百七十七缩积分三万八千二百二十十八日十二度二百二十四分益四百四十五缩一千九百三十五缩积分五万三千七百十九日十二度四百三十五分益三百三十四缩二千三百八十缩积分六万六千五十九二十日十二度五百五十五分益二百一十四缩二千七百一十四缩积分七万五千三百二十九二十一日十三度一百二十八分益七十九缩二千九百二十八缩积分八万一千二百六十九二十二日十二度二百七十分损六十三缩三千七缩积分八万三千四百六十三二十三日十三度四百三十二分损二百二十五缩二千九百四十四缩积分八万一千七百一十三二十四日十四度三十三分损三百八十八缩二千七百一十九缩积分七万五千四百六十八二十五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四分损五百四十九缩二千三百三十一缩积分六万四千六百九十九二十六日十四度三百一十九分损六百七十四缩一千七百八十二缩积分四万九千四百六十一二十七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六分损七百一缩一千一百八缩积分三万七百五十四周日十四度三百七十九分损七百三十四缩四百七缩积分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七推合朔交会月蚀定大小余,术曰: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下损益率,以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除之,所得捐益盈缩积分为定积分。积分盛者,以减本朔望小余;缩者,加之。加之满日法者,交会加时在后日;减之,不足减者,减一日,加日法乃减之,交会加时在前日。月蚀者,随定大小蚀余为定日加时,推加时术曰:以岁中乘定小余,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外。朔望加时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半又有余者,三之,如法得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一,不满半法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强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强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弱为一辰弱。随所在辰而命之,即其强弱。日之冲为破,月在破下蚀。
推日月合朔弦望度术第五推日度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日,以日度法一万六千八在六十乘之,满周天去之,余以日度法约之为度,余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半日所在度及分。
推日度又法,术曰:置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以冬至去朔日数减一,以减周天度,冬至小余减斗分;斗分不足减者,减一度,加日度法乃减之。命起如上,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
求日次月次日所在度术曰:月大者加度三十,月小者加度二十九,次日者加度一,宿次除之,遥斗除其分。
推合朔日月共度术曰:以章岁五百六十二乘朔小余,以章月六千九百五十一除之,所得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加夜半日度分,分满日度法从度,命如上,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合朔日月共度又法,术曰:加度二十九、大分八千九百四十五、小分六千九百一十九,小分满章月从大分;大分满日度法从度,宿次除之,迳斗去其分,算外,即次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月度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日,以周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九十乘之,满周天去之。余以日度法约之为度,余为度分,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年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度又法,术曰:以小周乘朔小余为实,章岁乘日法为法,实如法得一为度;不满法者,以章月除之为大分,余为小分。所得以减合朔度及度分,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求次月月度术曰:月小,加度二十二、分七千三百七十三,月大,加度三十五、分一万三千五百八十三,分满日度法从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月次月所在度。
求次日月度术曰:加度十三、分六千二百一十,分满日度法从度,除如上,算外,即月次日所在度。
求弦望日所在度术曰:加合朔度七、大分六千四百五十一、小分三千四百六十一、微分二,微分满四从小分,小分满章月从大分,大分满日度法从度,命如上,算外,即上弦日所在度。又如,得望、下弦、后月合朔。
求弦望月所在度术曰: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一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小分五千二百二十五、微分一,满除如上,算外,即上弦日月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朔。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北方玄武七宿:九十八度分四千一百一十七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西方白虎七宿:八十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朱鸟七宿:一百一十二度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仓龙七宿:七十五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万六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四千一百一十七,通之,得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名曰周天。
推土王灭没卦候上朔术第六推土王日术曰:置四立大小余,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千四百二十、小分十八、微分二,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乃减之;小余不足减者,减一日,加部法乃减之;小分不足减者,减小余一,加小分法二十四乃减之;微分不足减者,减小分一,加五,然后皆减之。命以纪,算外,即四立前土王日。
推土王又法,术曰: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六千六百三十一、小分六、微分三,微分满五从小分,小分满小分法从小余,小作法满部法从大余一,命以纪,算外,即季冬土王日。
求次季土王日术曰:加大余九十一、小余五千二百四十四、小分六,小分满小分法从小余,小余满部法从大余,大余满六十去之,命以纪,算外,即次季土王日。
推灭没术曰:因冬至积没有小余者,加积没一,以没分乘之,以没法八万八千四百一十七除之,所得为积日,不尽为没余。六方旬去积日,不尽为没日,命以纪,算外,即所求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没日。
求次没灭术曰:加没日六十九、没余五万七千二百四十四,没余满没法从没日,没日满六十去之,命以纪,算外,即次没日。余尽者为灭。
求次没术曰:加没日六十九、没余一万九百一十五、没分六万二千二百八十五,没分满没法从没余,没余满部法从没日。命起前没月,历月大小除之,不满月者,即后没日及没余、没分。命曰如上,算外,即次没日。
推四正卦术曰: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离卦》用事日,秋分即《兖卦》用事日。《中孚》因《坎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