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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傅曰:“收敛蓄藏,节用御欲,则天不能使之贫;养备动时,则天不能使之病”。岂不信然。又曰:“约有者囷窖箱箧之藏,然而衣不敢有丝帛,行不敢有舆马,非不欲也,几不长虑而恐无以继之也。”
《春秋》传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4]。”《语》曰:“礼与其奢也宁俭[5]。”“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6]。”《易》曰:君子用过乎俭[7]。圣人之训诫如此。俭虽若固陋,然不犹愈于奢而不孙为恶之大者耶?
然以礼制事,而用之适中,俾奢不至过泰,俭不至过陋,不为苦节[8]之凶,而得甘节[9]之吉,是谓称事之情而中理者也。
《国语》云:俭以足用[10],言唯俭为能常足用,而不至于匮乏。《语》云:“以约失之者鲜矣[11]”,亦此之谓也。
《易》傅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12]。”又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13]。”以谓理财之道,在上以率之,民有侈费妄用则严禁之,夫是之谓制得其宜矣。
老子曰:能知其所不知者上也。不能知其所不知者病矣。夫惟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14]。夫能如此,孰有仓卒窘迫之患哉。
[1]《礼记》王制:“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郑玄注:“民无食菜之饥色。”
[2]《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仂是数之余。郑玄注:“算今年一岁经用之数,用其什一。”
[3]《周礼》大宰:“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余之赋。以九式均节财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式,九曰好用之式。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
[4]《左传》庄公二十四年:“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
[5]《论语》八佾:“礼,与其奢也宁俭。”
[6]《论语》述而:“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
[7]《易》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8]《易》节:“苦节不可贞”,王弼注:“为节过苦,则物不能堪也;物不能堪,则不可复正也。”
[9]《易》节:“九五,甘节吉”,王弼注:“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而不苦,非甘而何。”
[10]《国语》周语中:“俭所以足用也。”函海本作“诗云,俭以足用”,按《诗经》鲁颂駧序有“俭以足用”句,可能李调元因此加以校改。伹据陈旉写作习惯,“《国语》云”可能是他的原文。
[11]《论语》里仁:“以约失之者鲜矣。”
[12]《易》系辞下:“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今本《陈旉农书》作“有不忘亡”,有是存字的误写,兹为改正。
[13]《易》系辞下:“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孔颖达疏:“言圣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令之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是谓之义。义,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14]《老子》:“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矣。夫惟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是以无病。”《陈旉农书》把第一句改为“能知其所不知者上也”,似与原意不全符,“知不知”当是说“知而以为还有所不知”。把第二句改为“不能知其所不知者病矣”,更与原意不合,“不知知”当是说“不知而自以为知”。
稽功之宜篇第十
好逸恶劳者,常人之情。偷惰苟简者,小人之病。殊不知勤劳乃逸乐之基也。《诗》不云乎,“始于忧勤,终于逸乐,故美万物盛多[1]。”
彼小人务知小者近者,偷惰苟简,狃于常情。上之人倘不知稽功会事,以明赏罚,则何以劝沮之哉。譬之驾驭驽蹇,鞭策不可弛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