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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七月治地,屡加粪鉏转。八月社[6]前即可种麦。宜屡耘而屡粪。麦经两社,卽倍收而子颗坚实。
《诗》曰:“十月纳禾稼,黍稷穜稑,禾麻菽麦[7]”,无不毕有,以资岁计,尚何穷匮乏绝之患耶。
[1]所谓“六种”,不知是什么意思。《泛胜之书》说:“凡田有六道,麦为首种。”六道是什么,也没有解释。从“麦为首种”来看,首种指一年之中最先种在田里的,六道可能是指栽种时期的先后说。这裹陈旉所说的六种,也许是采取《泛胜之书》的“六道”的意思。六种之宜篇主要是谈各种作物在一年之中的栽培先后次序的,和这个意思也符合。
[2]“相资”有互相资助的意思。“相资以利用”可能是指前作和后作配合,交互利用的意思。
[3]“间旬”指每隔一旬,例如上旬施追肥,中旬不施,下旬再施,实际就是每隔二十天施肥一次。
[4]《知不足斋丛书》本作“驱别缉绩”,驱别二字讲不通,当是沤剥二字之误,后见《函海》本,正作“沤剥缉绩”,兹为改正。大麻收割后,必须先浸在水中一个相当时期,才能剥麻。缉指接麻为缕。绩也是指擘折麻纤维接续纺为缕。
[5]鳗鲡鱼体长如圆筒,多黏液。简称鳗鱼,亦名白鱓。
[6]“社”指社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
[7]《诗经》豳风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毛传:“后熟曰重,先熟曰穋”。陈旉写作“穜稑”,卽重穋的异体字。孔颖达注疏和朱熹注都认为这里禾是共名,不但包括黍稷重穋,还包括诗中没有列举的稻秫苽粱等禾谷类在内,但麻菽麦不在禾之列。
居处之宜篇第六
先王居四民时,地利亦必有道矣。制农居五亩,以二亩半在鄽[1],《诗》云“入此室处[2]”者是也;以二亩半在田,《诗》云“中田有庐”[3]者是也。
方于耜、举趾之时[4],出居中田之庐,以便农事;俾采荼薪樗,以给农夫。治埸为圃,以种蔬茹,《诗》所谓“疆埸有瓜”是也。又墙下植桑,以便育蚕。古人治生之理,可谓曲尽矣。至九月筑圃为场,十月而纳禾稼[5],则岁事毕矣。
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亦可休息矣。于是扶老携幼,入此室处。以久居中田之庐,则鄽居荒而不治,于是穹窒熏鼠,塞向墐户也。
《国语》载管仲居四民,各有攸处,不使庞杂,欲其专业,不为异端纷更其志也。
违寒就温,去劳就逸,所以处之各得其宜,此先王爱民之政也。
今虽不能如是,要之,民居去田近,则色色利便,易以集事。俚谚有之曰:“近家无瘦田,遥田不富人”,岂不信然。
[1]鄽即廛字。《周礼》“载师”郑玄注:“廛、民居之区域也。”
[2]《诗经》豳风七月:“十月蟋蟀入我牀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崴,入此室处。”
[3]《诗经》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郑玄笺:“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埸音亦,疆埸指田界。
[4]《诗经》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周正三月(卽夏历正月)修耒耜,四月(夏历二月)用脚踏耜而耕。
[5]此段是杂采《诗经》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埸圃,十月纳禾稼。”)信南山(“疆埸有瓜”)和《孟子》(“树墙下以桑”)的文意写成的。
粪田之宜篇第七
土壤气脉,其类不一,肥沃硗埆,美恶不同,治之各有宜也。
且黑壤之地信美矣,然肥沃之过,或苗茂而实不坚,当取生新之土以解利之,卽疏爽得宜也[1]。跷埆之土信瘠恶矣,然粪壤滋培,卽其苗茂盛而实坚栗也。虽土壤异宜,顾治之如何耳,治之得宜,皆可成就。
《周礼》草人[2]“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别土之等差而用粪治。且土之騂刚者粪宜用牛,赤缇者粪宜用羊,以至渴泽用鹿,咸泻用貆,坟壤用麋[3],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强〈鉴,木代金〉用蕡,轻爂用犬,皆相视其土之性类,以所宜粪而粪之,斯得其理矣。俚谚谓之粪药,以言用粪犹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