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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易》曰:“君子以劳民劝相[2]。”大司徒之职曰,以扰万民[3]。劳之,乃所以逸之;扰之,乃所以安之也。载师[4]:“凡宅不毛者有里布”,谓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也,“凡田不耕者出屋粟”,谓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谓虽有闲民无职事者,犹当出夫税家税也。闾师[5]:“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植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此先王之于民,困之如此,■〈难,厄代隹〉之又如此,夫孰为厉己哉,凡欲振发而饬兴其蛊弊,俾率作兴事耳。此其所以地无遗利,土无不毛。尚岂有惰游、徇末忘本、而田莱多荒之患哉。斯民也,宁复有饿莩流离困苦之患哉。
昔汉文帝下劝农之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也。锦绣纂组,害女工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6]。然崇本抑末之道,安在明劝沮之方而已。
况国家之于农,大则遗使,次财命官主管其事,然则在其位者,可不举其职而任其责哉。
[1]《诗经》小雅鱼丽序:“始于忧勤,终于逸乐,故美万物盛多,可以告于神明矣。”
[2]《易》井:“君子以劳民劝相。”王弼注:“相犹助也。”
[3]按《周礼》“大司徒之职”下面没有“以扰万民”句,只有“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以保息六,养万民”,“以本俗六,安万民”等。此外有“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郑玄注:“扰亦安也,言饶衍之。”并没有劳扰的意思。陈旉这裏所说,和《周礼》不符。
[4]《周礼》载师:“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郑玄注:“郑司农云:宅不毛者,谓不树桑麻也。里布者,布参印书,广二寸,长二尺,以为币,贸易物。……玄谓宅不毛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帛。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以供吉凶二服及丧器也。民虽有闲无职事者,犹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徭役。”
[5]《周礼》闾师:“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6]《汉书》景纪:后二年“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赶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这是景帝的诏书,陈旉引作文帝劝农诏是错的,文句亦有改易。
器用之宜篇第十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苟不利,未有能善其事者也。利而不备,亦不能济其用也。
《诗》曰:“偫乃钱鎛,奄观銍艾[1]。”传曰:收而场工,偫而畚梮[2]。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鎛,以旦暮从事于田野[3]。当是时也,器可以不备具以供其用耶?
故凡可以适用者,要当先时豫备,则临时济用矣。苟一器不精,卽一事不举,不可不察也。
[1]《诗经》周颂臣工:“偫乃钱鎛,奄观銍艾。”
[2]《国语》周语中:“收而场功,偫而畚梮。”韦昭注:“收而场功,使人修囷仓也。偫,具也。畚,器名,土笼也。梮,举土之器。具尔畚梮,将以筑作也。”
[3]《国语》齐语:“时雨卽至,挟其枪刈耨鎛,以旦暮从事于田野。”韦昭注:“在掖曰挟。枪,桩也。刈,镰也。耨,鎡錤也。鎛,鉏也。”
念虑之宜篇第十二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1]。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农事尤宜念虑者也。孟子曰:“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2]。”
常人之情,多于闲裕之时,因循废事。惟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念念在是,不以须臾忘废,料理缉治,卽日成一日,岁成一岁,何为而不充足备具也。
彼惑于多歧而不专一,溺于苟且而不精致,旋得旋失,乌知积小以成大,积微以至着,在吾志之不少忘哉。若夫闲暇之时,放逸委弃,临事之际,勉强应用,愚未知其可也。
大率常人之情,志骄于业泰,体逸于时安;有能沐浴膏泽,而歌咏勤苦,则众必指以为汩汩不适时者也?其亦不思之甚矣。
右十有二宜,或有未曲尽事情者,今再叙论数篇于后,庶纤悉毕备,而无遗阙以乏常用云尔。
[1]《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
[2]《孟子》滕文公下:“出疆必载质,何也?曰,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
祈报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