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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他经常拿着他在公墓里摘的鲜花回家,脸上流露出宁静、清澈的欢乐,他会坐在扶手椅里描述那天早晨他同一个人的谈话,这个人是其他那些常去公墓、为自己健康状况而发愁的人当中的一员。一段时间以后,他显然真正喜欢上了他的与世隔绝,或者更确切地说,不仅喜欢,而且深深得益于这种经验,这是我母亲的智力无法理解的。他变懒了,这是她的看法。有时候她甚至说得更加极端,一讲起他来就用食指敲脑袋,但她不公开说任何事情,因为我的妹妹无疑脑袋有点儿毛玻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突然容光焕发,由于缺乏滋养而几乎萎缩的心灵海绵般惊人地膨胀起来,以至于他变得都认不出了。使老人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人自己一点儿也没有什么特别;他是一个公理会牧师,属于我们毗邻地区一个不起眼的小教区。他的一个优点是把他的宗教留在不显眼的地位上。老人很快就陷入了一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他谈论的只有这位他视为朋友的牧师。因为他一生中从未看过一眼圣经,至于其他书,他也从未看过一本,所以就是听他在吃饭前作一段祷告也会令人惊诧不已的。
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小小的仪式,很像一个吃补药的人那样。如果他建议我读圣经的某一章,他会非常严肃地加上一句——“这对你有好处。”这是他发现的一种新药,一种骗人的药,它保证可治百病,人们没病也可以吃,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它肯定不会有害处。他参加教堂举行的所有礼拜和集会,有时候,例如在外出散步的时候,他会在牧师家歇歇脚,同他小叙一阵。如果牧师说,总统是个好人,应该再当选,老头就会对每个人精确重复牧师说过的话,敦促他们为总统的再次当选投票。牧师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公正的,没有人可以反驳他。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教育。如果牧师在布道中提到金字塔,老人立即会开始了解什么是金字塔。他会谈起金字塔来就好像每个人都是由于他才开始了解这件东西的。牧师说,金字塔是人类最高的荣耀之一,因此,不了解金字塔就是可耻的无知,近乎有罪。
幸好牧师没有细说罪恶的问题;他是现代型的布道者,他靠唤起他的羔羊们的好奇心来使他们信服,而不是靠诉诸他们的良心。他的布道更像夜校的业余课程,所以对老人来说,就十分有趣,十分有刺激性。教区全体男性教徒时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宴会,宴会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位好牧师像他们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偶尔也会香喷喷地美餐上一顿,甚至还会喝上一杯啤酒;而且,人们还注意到,他甚至唱的不是宗教赞美诗,而是欢快的通俗小调。根据这种快乐的举动推断,他有时也会喜欢操屁股玩玩——当然,总是适可而止。这就是使老人支离破碎的灵魂感到滋润的词——“适可而止”。这就如同在黄道圈中发现了一个新宫。虽然他已经病得不可能再尝试回复到一种哪怕适中的生活方式中去,但这仍然对他的心灵有好处。因此,有一天晚上,当不断戒酒又不断喝酒的耐德叔叔到家里来的时候,老人给他上了一课关于适可而止的好处。
那段时间,耐德叔叔正在戒酒,所以当老人被他自己的话所感动,突然走到餐具柜跟前,拿起一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来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耐德叔叔发誓戒酒的时候,没有人敢请他喝酒;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严重违背了相互间的忠诚。但是老人以这样一种信念来做这件事,没有人敢出来冒犯他。结果耐德叔叔喝了一小杯酒回家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再跑到酒馆去喝酒。这是一个非常事件,几天之后还在被人议论纷纷。事实上,耐德叔叔从那天起,行为就有点儿古怪。他第二天似乎去了酒店,买了一瓶雪利滴灌到一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里。他把玻璃瓶放在餐具柜上,就像他看见老人做的那样。他不是一口气把它干光,而是满足于一次喝一满杯——“就一点点儿”,他是这么说的。
他的行为如此引人注目,我的婶婶都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同老人作了一番长谈。她尤其请他邀请牧师哪天晚上到家作客,以便耐德叔叔有机会直接受他仁慈的感化。总之,耐德不久便浪子回头,像老人一样,似乎在这种经验之下越活越兴旺了。情况一直很好,直到出去野餐的那一天。
很不幸,那一天非常热,随着娱乐、兴奋、狂欢,耐德叔叔口渴得要命。直到他已经喝得酪酊大醉,才有人注意到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往啤酒桶那儿跑。那时候已经太晚了。一旦到了那种状况,他便无法控制了,甚至牧师也无济于事。耐德突然悄悄离开野餐聚会,横冲直撞了三天三夜。要不是他在沙滩上跟人动拳头,也许他还要这样走下去。夜间的巡警发现他不省人事地躺在沙滩上。他被送到医院,发现是脑震荡,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老人从葬礼上回来时,眼中没有眼泪,他说——“耐德不知道什么是节制。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过得更好……”就好像为了向牧师证明,他不是像耐德叔叔那样的材料做成的,他更加勤奋地尽他的教会义务。他让自己被提升到“长者”的地位,他对“长者”要尽的职责极其自豪,因为有这个地位,他被允许星期天做礼拜时帮着收集募捐款。想到我的老爷子手里捧着募捐箱在一所公理会教堂的过道上行走;想到他拿着这只募捐箱肃然起敬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捐款者祝福。
这对我来说,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对比之下,我喜欢想我小时候的他,我会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在渡口遇见他。在渡口入口附近,当时有三个酒馆,一到星期六中午就挤满了人,他们在免费午餐柜台上歇一下,吃点儿东西,喝上一大杯啤酒。我现在对三十岁的他仍历历在目,一个健康和蔼的家伙,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些俏皮话来打发时光。我看见他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草帽歪到了后脑勺上,他举起左手,把冒泡的啤酒吞下肚子。我的眼光当时大约和他沉重的金链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横跨在他的背心上;我记得他在仲夏时节穿的黑白格子西装,这使他在酒吧的其他人当中显得与众不同,那些人都不够幸运,不是天生的裁缝。我记得他如何把手伸到免费午餐柜台上的玻璃大碗里,递给我几个椒盐卷饼,同时还说,我应该到附近的布鲁克林时报的橱窗里看一眼记分牌。也许,当我跑出酒馆去看看谁在赢钱的时候,有一帮骑自行车的人紧挨着人行道经过,他们严格遵守规定,在专门留给他们用的狭长地带或沥青路面上骑着。也许渡船正进入码头,我会停下一会儿来看那些穿制服的人拽那些挂着链条的大木轮。
当大门打开,木板放下的时候,一大群乌合之众就会冲过棚子,朝装点着最近街角的酒馆跑去。那是些老人知道“适可而止”意义的日子,当时他喝酒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在渡口喝下一大杯啤酒是男人的特权。麦尔维尔说得好:“用适合于各种事物的食物来喂各种事物——也就是说,如果食物可以弄到手的话。你灵魂的食物是光和空间,那就用光和空间来喂它;但是肉体的食物是香擦和牡蛎,那就用香槟和牡蛎来喂它;因此,如果快乐的复活是值得的,那就应该有一次复活。”
是的,我似乎觉得,老人的心灵还没有枯萎,它受到光和空间的无限限制,而他的肉体,不问有没有复活,正以一切方便的、可以搞到手的东西为食——如果没有香槟和牡蛎,起码也有上好的淡啤酒和椒盐卷饼。那时候他的身体还没有被宣布患了不治之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没有信仰,也没有受到谴责。他也还没有被秃鹫所包围,包围他的只是他的好伙伴,像他一样的普通凡人,他们既不向上也不向下看,而是一直往前看,眼睛始终盯着地平线,满足于看那里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