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名公书判清明集(四)>第51章
本书出版以后,一些学者也对书中的误字、误点、失校的地方提出改正意见。我在使用本书过程中也不断发现点校中少数失误之处。本想利用这次重印的机会作一次全面的清理,但因为只是利用原纸型重印而非重排,只能对个别误字、误点进行挖改,以应读者之急需。全书的清理,有待他日。
陈智超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前辈学者王毓铨先生读《》后,给我来信,如今事隔十余年。王先生因年龄和健康关系,而丧失工作能力,此信作为前辈的教诲,就弥足珍贵。他信上说:”整理标点古籍,决非易事。事历若干环节,万般审慎,仍难免点滴疏失。“他提出两处商榷,再版时取其一处,即在本书五八七页末二行,”禁抑“之下加逗号。
此外,日本学者组织《清明集》研究会,寄我一些译注稿,津田芳郎先生也以个人名义寄我译注稿,指出本书有若干失校处。如本书第一八五页四行”准折偿负“”偿“应为”债“,五行”引监日呈纳上项价钱“,”日“字下应脱”下“字。
此次重印,因原书纸型关系,如一些失校处,因为牵涉通版,就无法逐一增补了。只是改了个别错字和标点。敬祈学者们原谅。
王曾瑜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观者藏书读书中文校读手记:
原书”邦“字作”?,是大字符集汉字,无法转换为文本pdf,故用“邦”字。
原书“置”字作“宀,是大字符集汉字,故用”置“字。
原书”晋“字简繁混用,统一为”晋“字。
原书”蒙“为业字头繁体,是大字符集汉字,无法转换为文本pdf,故用”蒙“字。
原书”创“字作”并刃“,字符集无此字形,用”创“字。
原书”瑨“无繁体,用”瑨“字。
目录P第行:有告敕无分书难用限田之法原书页码误为,改为。
目录P第行:漕司送邓起江淮英互争田产—原书页码误为,改为。
———目录P第行:惩教讼(方秋崖——原书页码误为,改为。
倒五行:亦不可骫公法以狥人情。——”骫“,原书作”骨瓦“,多本字典无此字,但有”骫“字,通”顽“,合”玩公法以徇人情“意。
倒二行:〔三〕兴利除害者”害“《真文忠公文集》
卷四○《谕州县官僚》作”患“。——原书无”作“字,补上。
原书P第-行:使,准法,应官户子孙,不于砧基簿分明声说,并不理役,
正所以防民之奸。当职尝于本户点下以次入吴信户,计税钱二百三十八文,当厅比较,而吴信不服,只得告示承充。——其中红字处为印刷脱漏,据明本补。
原书P第行:追到林榕——原书误为”追到林镕“,据明本改,下同。
第一行:《建昌县刘氏诉重嗣事》——据上下文改为”《建昌县刘氏诉立嗣事》
注〔三〕:原书错为注〔二〕,改。
倒行:今忽据百姓吴拾同妻阿林愬其子吴良不孝,——,原为聪,据下文及明本改。
倒行:则皆当为之拘——原书“”字上部为“无”,无此字,明本模糊,似应为“鼋”之俗字,改。
倒行:脔割烹炮——后缺一字,用图片补。
读书中文倒行:裕斋先生马氏光祖,字华父,婺女人。——“婺女人”,原书误,改“婺州人”
第行:挟囊年怯赎之恨——“囊”,据明本改为“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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