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者藏书读书中文〔一〕令之买扑津岸“令”,疑作“今”。
约束张家渡乞觅照得广济县张家渡,系是官民客旅往来之冲,月纳铁钱不过百贯,初非重征之地。访闻监渡,从客奸欺百出,除纳官钱之外、恣行骗胁,甚者夺攘财物,邀求收赎,方肯付还,违法已甚。当职居于隆兴,乡人来熟知其弊。去冬光州徐通判差人归临川,自有脚引,辄敢殴打,骗去官会两贯文。俟有公移,别行追究。官司所差,尚敢如此,民旅经过,何所忌惮。
今出榜地头晓谕,如遇被害之人,仰就本厅陈诉,切待追上付狱根勘。计从前所受过赃,先送法司指定,解州决配,断不虚示。除取合干人责状外,仰各知委。
私撑渡船取乞撑船过渡,人出薄少以酬其劳,此固不免。停篙中流,要勒钱物,情最无状,法亦不轻,其与持仗劫掠何异?又且自擅外避,不伏出官。李二从轻杖一百,押下本县,就地头令众十日。自后水涨桥断,合行措置。再敢有违,追上县吏惩断,余人并放。
严四为争渡钱溺死饶十四湖碛一渡,系收官钱,周寅出名揽扑,严四出力撑载。当饶十四落水之时,周以病故,不在渡头,无相及也。饶十四过渡,严四觅钱,既用输官,所不能免。但人收十七,其数太多,与以五文,似未为过,二者亦得其平矣。不应舟已离岸,又复作闹。饶十四挥拳在先,严四从而应之,遂中其面,检官申上,面有拳痕,他皆无故,饶之溺水,起于严四,却非严有意杀之也。但登舟非作闹之时,中流非觅钱之地。准法:诸津渡人于深阔湍险之处,恐吓乞取钱物者,以持仗窃盗论,不得财,杖一百,五贯,徒一年,五贯,配本城。严四所须不过十七,所得不过五文,且以不得财论,纵无他故,亦合从杖一百。今饶十四溺水身死,夫岂无因,比附得钱五贯,决脊杖十二,刺配本城。近准宪台疏下,照检法所拟,饶十四面上系有拳痕,严四与之作闹,是与不是本人下手,饶庆祖不伏书押,格目两官所定致死,是与不是,当原本情。契勘饶十四之来,自有同伴,严四所载,亦多同舟,十目所视,众证可据,岂容其父妄指伤损面上拳痕。严四当官已行供认,无缘可以辞其责。第溺水死,则非其所料也。严四照断,余人并放。隆暑,郡合虑囚,稍可专决,不敢淹滞,庶几狱事简省,不为崇台之累。都厅备词申上,照会差脱,发回原任,正以其不能称职,今乃具状,既请正俸,又请添支,何不廉之甚。如此纵回本任,为政可知,备示本官。
一宋版残序观者藏书读书中文观者藏书读书中文清明集名氏晦庵先生朱氏熹,字仲晦,新安人。
西山先生真氏德秀,字希元,建安人。
履斋先生吴氏潜,字毅夫,宣城人。
抑斋先生陈氏韡,字子华,三山人。
意一先生徐氏清叟,字直翁,建安人。
留耕先生王氏伯大,字幼学,三山人。
观者藏书读书中文久轩先生蔡氏抗,字仲节,建安人。
庸斋先生赵氏汝腾,字茂实,三山人。
昌谷先生曹氏彦约,字简夫,南康人。
沧洲先生史氏弥紧,字固叔,四明人。
西堂先生范氏应铃,字旗叟,南昌人。
苕溪先生章氏良肱,字翼之,霅川人。
裕斋先生马氏光祖,字华父,婺州人。
铁庵先生方氏大琮,字德润,莆阳人。
后村先生刘氏克庄,字潜夫,莆阳人。
自牧先生宋氏慈,字惠父,建安人。
雨岩先生吴氏势卿,字安道,建安人。
丹山先生翁氏合,字与可,建安人。
秋崖先生方氏岳,字巨山,三衢人。
实斋先生王氏遂,字去非,镇江人。
石壁先生胡氏颖,字叔献,潭州人。
观者藏书读书中文文溪先生李氏昴英,字俊明,番禺人。
浩堂先生翁氏甫,字景山,建安人。
庐山先生陈氏埙,字和仲,南康人。
桃巷先生刘氏希仁,字居厚,莆阳人。
立斋先生姚氏宝,字贵叔,延平人。
息庵先生叶氏武子,字诚之,邵武人。
臞轩先生王氏迈,字实之,莆阳人。
析类目录户婚门立继十八条归宗三条检校三条女承分一条别宅子一条取赎八条违法交易九条坟墓九条库本二条婚嫁十一条接脚夫一条户绝一条分析一条孤幼四条遗嘱三条义子一条争业二十五条伪冒交易九条屋宇一条争财二条离一条雇妾三条刻清明集叙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蒲坂张四维撰曩余校录永乐大典,于清字编见有清明集二卷者,皆宋以来名公书判,其原情定罚,比物引类,可谓曲尽矣。命吏录一帙藏之。迨后校判字编,则见所谓清明集者,篇帙穣浩,不止前所录,而前所录者亦在其中。未谂二卷先行,后纂者并收之耶?将原为一书,或于其中撮录之耶?顾其始末,不着作者姓氏,其详不可考,然益足见古人用法权衡真锱铢必慎哉。因并录置箧中。侍御盛君以仁将出按辽左,语政间偶及是编,取而阅之,谓读律者必知此,庶几谳拟不谬,遂携入辽,为之校订诠次,以镵于梓。盛君,余壬戌所举士,尝司理岐凤,以无害称,今观其加意是编,其明慎于法可知已。
隆庆己巳八月朔日清明集后序清明集乃宋以来诸公判案之书,自真文忠公申儆官吏,讫于惩恶,凡为类十四,为目百余篇。笥藏中秘,世所希遘睹也。吾师凤磐先生校永乐大典,自群集中表出之。岁戊辰,选奉命按辽左,辞谒先生,且乞教,乃手授是书。选避席卒业,拜以请曰:循是慎法,庶拟谳不谬,盍梓诸,嘉惠人人。先生许可,已自序其端,选亦何敢以僣赘。夫法以弼教,圣人之所慎也。孔子万世儒学之宗,删书而载吕刑之篇,赞易而系噬嗑贲丰诸卦之象,晚修春秋,说者为孔氏刑书,使得君师之位,当必施诸行事矣。三代而下,九章起于萧何,而论相业者,辄以刀笔少之。世以刀笔少何也,儒者罕言法律之学,而汤周、罗吉之徒乃接踵于汉唐,兹无辜之所以吁天也。盖天地以春生而止之于秋,然阳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则积于空虚不用,而一元生气,无时不存,故天地之大德曰生。君相者,体天地之好生以代理天下者也。明兴,扫胜国之繁苛,着大明令以齐于前,复作大明律以申之后,每上一条,酌定惟谨,轻重比拟,克协厥中,自祖宗以至今日,圣君贤相,共相率循,不敢略有增损,可谓能体天地好生之德。而内外百执事,其役志于法律者尚鲜。吕刑曰;明清于单辞说,书谓明无一毫之蔽,清无一点之污,然后能察其情,民受祥刑,斯为哲人。清明集之作,义或肇于是乎。今观集中于民详于劝,于吏详于规,大都略法而崇教,其忠厚好生,瀁然在目,不必履疆考政,当时之治,亦可想矣。先生时谐着作之庭,内典多所裁订,又日侍经筵以资沃益,而乃于宋人判楮,手为集列如此,则于当代法程可知也已。他日赞吾君以共体天地之好生,而佐海内于禔福者,如执券矣。斯世斯民,不谓幸欤。时户曹丁君诚,以军储饷辽,巡道刘君田,以宪臬佥辽,皆为先生所举士,得相订其讹以付梓人。刻既成,不知先生为然否,谨书以质之。时皇明隆庆三载冬月之吉。
赐进士第山东道监察御史门人燕山盛时选顿首撰。
第3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