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胸为阳。然亦有阴结。用理中热剂。痞则为阴。亦有阳痞。用三黄凉剂。此盖随阴
阳变
通。不可执也。喘嗽有阴阳。太阳经喘嗽。略于前本经言之。详见嗽门。少阳有嗽无喘。有
喘非少阳也。其见少阳证而嗽者。宜小柴胡汤。加北五味六分。干姜四分。阳明有喘。无嗽
有
嗽非正阳明也。其阳明证喘有潮热者。宜大承气汤。阴证喘。惟少阴有之。若四肢沉重疼痛
小便如常。大便自利而嗽者。真武汤去芍药。加北五味干姜各半钱、细辛三钱。此阴中之
阴。若四肢厥逆。腹中痛。泄利下重而咳。四逆汤加北五味干姜各半钱。下利呕渴。身烦不
得眠而咳嗽者。猪苓汤。此阴中之阳。诸阴喘促。最为危证。反阴丹。
谵语属阳。郑声属阴。经云实则谵语。虚则郑声。谵语者。颠倒错乱。言出无伦。常对
空独
语。如见鬼状。郑声者。郑重频繁、语虽谬而谆谆重复不自已。年老之人、遇事则谇语不休
以阳气虚故也。此谵语郑声。虚实之所以不同也。二者本不难辨。但阳盛里实。与阴盛隔
阳。皆能错语。须以他证别之。大便秘。小便赤身热烦渴而妄言者。乃里实之谵语也。小便
如
常。大便洞下。或发躁。或反发热而妄言者。乃阴隔阳之谵语也。里实宜下。调胃承气汤。
热躁甚而妄言不休大渴喜冷。宜理中汤。阴隔阳。宜温胆汤。四逆汤。附子理中汤。又有不
系正阳明。似困非困。间时有一二声谵语者。当随证施治。
外有已得汗。身和而言妄者。此是汗出后。津液不和。慎不可下。乃非阳非阴者宜小柴
胡汤
和建中汤各半帖。和荣卫。通津液。若阳传入阴。自利。手足厥逆。语或错乱。此虽已自
利。其中必燥屎。犹当下之。阴中之阳。宜调胃承气汤。瘀血在里。大便黑。小便利。小腹
痛。其人如狂。谵语者。桃核承气汤。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隔断。此热入血室。其血必结。
亦能谵语。宜小柴胡汤。病后血气未复。精神未全多于梦寐中。不觉失声如魇。此不系谵语
郑声。宜温胆汤。去竹茹、入人参半钱。或用六君子汤。
多寐四证。风湿多寐。见活人书。不可更发汗。宜败毒散。属阳经。
久不得寐。一旦欲寐。别无余病。此为阴阳和而愈也。若少阴得病。但欲寝者。急投四
逆汤。外有狐惑。忽忽喜寐。当于活人书求之。
小便难。须别阴阳。经云。阴虚则小便难。然阴虚则阳必凑之。于小便故难。而其色
赤黄者。为阳所凑。中有热也。是阴血虚。不足以胜阳气。则阳盛而便难。宜五苓散加滑石
末。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
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而小便难
者。是阳气虚。不足以固阴液。则液干而便难。宜桂枝汤。加熟附子一钱。或更加茯苓。又
有阳明短气。腹满。胁下及心痛。鼻干。不得汗。身黄。小便难。潮热而哕者。小柴胡汤。
加茯苓一钱。经云。日晡所发潮热者。胃家实也。此属阳明当下证。然亦有每
至脯时发热。五更复退。而大便自利。用姜附辛热剂而愈。岂可以日晡潮热。遽谓之阳遽谓
之实。要须以他证参之。愚曾治患人沈其姓之子。乃所亲见而亲试者也。
三阳有头痛。三阴无头痛。此论古矣。然阴间有头痛。厥阴循喉咙之后。与督脉会于颠
阳
间不头痛。似非正法。曾治邻叟范家。身热、头略不痛。进小柴胡汤八服才愈。亦不可不知
诸病已解。无别证。但头疼者。连须葱白生姜煎汤。若发汗太过。致头疼甚者。宜小建中
汤加芎一钱。
阳病能食。阴病不能食。热则消谷善饥。阴证能食。为欲愈以阳气复也。然犹不可多与
之食
恐脾气尚怯。不能消化。阳病不节食。则增病。愈后多食。则病复生。古谓之食复。今谓
之发哺。以谷气多。则助阳气。稼穑作甘。辛甘辛发散为阳也。所以病后虚寒一证。先贤以
为慎谷则愈。
伤寒治法。阳有此证。阴亦有此证。似阳而阴。似阴而阳。最难分别。毫厘之差。千里
之谬
前之所述虑。正及此。故逐条辨论。其如阴毒、阳毒、风温、湿温、温疫、温疟、吐血
、
吐蛔、发斑、两感、百合、狐惑、阴阳易、毒心气包络、当并遵南阳活人书。用药何在。具
陈况治伤寒大纲。不出阴阳。举其纲。则虽节目纤悉。有未能尽。不妨于活人书参考。胃中
冷必吐蛔。吐蛔人能皆知为阴也。然亦有阳证吐蛔者。盖胃中空虚。既无谷气。故蛔上而求
食。至咽而吐。又看别证如何。不可专以胃冷为说。曾记一人。阳黄吐蛔。又大发斑。阳毒
证。口疮咽痛。吐蛔。皆以冷剂取效。非亦有阳证矣。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
概耳。然耳中变证不一。有发于阳。既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初
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循经而入。如初得病。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
在一经。不传他经。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
序。当随证施治。所以伤寒得外证为多。仲景云。日数虽多。有表证者。犹宜汗日数虽少。
有里证者。即宜下。
上论。少阳居阳明之次。此以五行生克论。若谓阳主生。则水生木太阳膀胱阳水合传之
少
阳胆木。兼太阳在表。少阳表里之间。阳明在里。自外渐入内。次第正当如此。果如伤寒论
中所
说。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岂可第二日病在里。而第三日方半表半里者乎。愚固
不能辄反其说。然于心终所未安。
伤寒六日。或七日。若一手有脉。若两手俱无此欲成候也。宜半夏泻心汤。或生姜泻心
汤。此合病之剂。
阳明下证已具。其人喘嗽。或微恶寒。为太阳阳明。或往来寒热。为少阳阳明。于阳明
证中而有太阳少阳证未罢。此非正阳明也。慎未可遽下。所以古注阳明有三。常须识此。
有伤寒杂病。有伤寒正病。伤寒杂病者。难以正病治。如病患证状不一。有冷有热。阴
阳显
在目前。当就其中大节先治。徐治其余证。然亦不可用独热独寒之剂。又如呕渴烦热。进小
柴胡汤。呕渴烦热者止。而下利不休。以小柴胡汤为非。则呕渴烦热不应止。以为是。则下
利不应见。吐利厥逆。进附姜汤。吐利厥逆止者。而热渴谵语。昏不知人。以姜附为非。则
吐利厥逆不应止。以为是。则热渴谵语不应见。此亦伤寒杂病。虽无前项冷热二证。显然并
见之迹。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潜伏其间。未即发见。用药一偏。此衰彼盛。医者当病有
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致举一废一则尽善矣。
伤寒有坏病者。缘已发汗吐下。仍不解。为坏病。如或病中、又感寒热异气。若重感于
寒。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