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秘传眼科龙木论>第18章
菊花散、理肝气风毒。眼目赤肿。昏暗羞明。隐涩难开。攀睛肉。或痒或痛。渐生翳膜。及治暴赤肿疼。并皆治之。
蝉蜕(去头翅足土)木贼(去根节)白蒺藜(去尖炒)羌活(各三两去芦不见火)
菊花(六两去梗)上为细末。每服二钱。食后临卧茶清调下,常服。明利头目。洗肝去风。忌发风腌藏炙等物。
洗肝散、治风毒上攻。暴作赤目。肿痛难开。隐涩眵泪。昏暗羞明。或生翳膜。并皆治之。
大黄(煨)山栀(去皮)当归(酒洗去芦)防风(去芦)薄荷(去梗)羌活(去芦)甘草(炙)
川芎(各等分)上为细末。每服二钱,冷水或熟水调下。食后。日三服。见效。

一、偃伏头部中行、凡十穴神庭、一穴。在鼻直入发际五分。督脉足太阳阳明三脉之会,治头风目眩。鼻出清涕不止。目泪出。可灸二七壮止。
岐伯曰,凡欲疗风。勿令灸多。缘风性轻。多即伤。宜灸七壮。至三七壮止。禁不可针。针即发狂。忌生冷鸡猪酒面动风物等。
上星、
一穴。在鼻直上入发际一寸陷中。督脉气所发。治头风目眩。睛痛不能远视。以细三棱针刺之。即宣泄诸阳热气。无令上冲头目。可灸七壮。不宜多灸。若频灸即拔气上。令目不明。忌如前法。
囟会、
一穴。在上星后一寸陷中。可容豆。督脉气所发。治目眩。可灸二七壮至七七壮。初灸即不痛。病去即痛。痛则罢灸,针入二分。留三呼。得气即泻。针讫。以末盐生麻油相和。揩发根下。头风即永除,若八岁以下。即不得针。忌如前法。
前顶、一穴。在囟会后一寸五分骨陷中。督脉气所发。疗头风目眩。针入一分。可灸三壮至七七壮即止。忌如前法。
百会、一穴,一名三阳五会。在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可容豆。督脉足太阳交会于巅上。针入二分。
得气即泻。可灸七壮。至七七壮即止。唐秦鸣鹤刺微出血。头痛立愈。凡灸头顶。不得过七七壮。缘头顶皮肤浅薄。灸不宜多。
后顶、一穴,一名交冲。在百会后一寸五分枕骨上,督脉气所发。治目眩。头偏痛。可灸五壮。针入三分。
强间、一穴。一名大羽。在后顶后一寸五分。督脉气所发。治脑旋目晕。头痛不可忍。可灸七壮。针入二分。
脑户、一穴。一名合颅。在枕骨上强间后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禁不可针。针之令人哑不能言。
治目晴痛。不能远视。可灸七壮。亦不可妄灸。令人失喑。
风府、一穴。一名舌本。在项发际上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督脉阳维之会。禁不可灸。不幸使人失喑。治头痛目眩。针入三分。
哑门、一穴。一作喑。一名舌横。一名舌厌。在顶中央。入发际五分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入系舌本。仰头取之。禁不可灸。灸之令人哑。治头痛。针入二分。一作五分。
二、偃伏头部第二行、左右凡十四穴曲差、二穴。在神庭旁一寸五分。入发际。足太阳脉气新发。治头顶痛。目视不明。针入二分。可灸三壮。
五处、二穴。在上星旁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治目不明。头风目眩。针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承光、二穴。在五处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治风眩头痛。目生白膜。针入三分。禁不可灸。
通天、二穴。在承光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治偏风,鼻多清涕。衄血头重。针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络却、二穴。一名强阳。又名脑盖。在通天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治青风内障。目无所见。可灸三壮。
玉枕、二穴。在络却后一寸五分。侠脑户旁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发际上三寸。足太阳脉气所发。治目痛不能视。脑风疼痛不可忍者。可灸三壮。
天柱、二穴。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足太阳脉气所发。治目瞑视。头旋脑痛。针入五分。得气即泻。立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