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素描
——孙多慈素描集序——
西洋画素描与中国画的白描及水墨法,摆脱了彩色的纷华灿烂、轻装简从,直接把握物的轮廓、物的动态、物的灵魂。画家的眼、手、心与造物面对面肉搏。物象在此启示它的真形,画家在此流露他的手法与个性。
抽象线纹,不存于物,不存于心,却能以它的匀整、流动、回环、屈折,表达万物的体积、形态与生命;更能凭借它的节奏、速度、刚柔、明暗,有如弦上的音、舞中的态,写出心情的灵境而探入物体的诗魂。
所以中国画自始至终以线为主。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上说:“无线者非画也。”这句话何其爽直而肯定!西洋画的素描则自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芬奇(L.da
Vinci)、拉飞尔
(Raphael)、伦伯朗(Rembrandt)以来,不但是作为油画的基础工作,画家与物象第一次会晤交接的产儿,且以其亲切地表示画家“艺术心灵的探险史”与造物肉搏时的悲剧与光荣的胜利,使我们直接窥见艺人心物交融的灵感刹那,惊天动地的非常际会。其历史的价值与心理的趣味有时超过完成的油画。(近代素描亦已成为独立的艺术)
然而中、西线画之观照物象与表现物象的方式、技法,有着历史上传统的差别:西画线条是抚摩着肉体,显露着凹凸,体贴轮廓以把握坚固的实体感觉;中国画则以飘洒流畅的线纹,笔酣墨饱,自由组织,(仿佛音乐的制曲)暗示物象的骨格、气势与动向。顾恺之是中国线画的祖师(虽然他更渊源于古代铜器线纹及汉画),唐代吴道子是中国线画的创造天才与集大成者,他的画法有所谓“吴带当风”,可以想见其线纹的动荡、自由、超象而取势。其笔法不暇作形体实象的描摹,而以表现动力气韵为主。然而北齐时(公元五五○——五七七年)曹国(属土耳其斯坦)画家曹仲达以西域作风画人物,号称“曹衣出水”,可以想见其衣纹垂直贴附肉体显露凹凸,有如希腊出浴女像。此为中国线画之受外域影响者。后来宋、元花鸟画以纯净优美的曲线,写花鸟的体态轮廓,高贵圆满,表示最深意味的立体感。以线示体,于此已见高峰。
但唐代王维以后,水墨渲淡一派兴起,以墨气表达骨气,以墨彩暗示色彩。虽同样以抽象笔墨追寻造化,在西洋亦属于素描之一种,然重墨轻笔之没骨画法,亦系间接接受印度传来晕染法之影响。故中国线描、水墨两大画系虽渊源不同,而其精神在以抽象的笔墨超象立形,依形造境,因境传神,达于心物交融、形神互映的境界,则为一致。西画里所谓素描,在中国画正是本色。
素描的价值在直接取相,眼、手、心相应以与造物肉搏,而其精神则又在以富于暗示力的线纹或墨彩表出具体的形神。故一切造形艺术的复兴,当以素描为起点;素描是返于“自然”,返于“自心”,返于“直接”,返于“真”,更是返于纯净无欺。法国大画家安格尔(Ingres)说:“素描者艺之贞也。”
中国的素描——线描与水墨——本为唐宋绘画的伟大创造,光彩灿烂,照耀百世,然宋元以后逐渐流为僵化的定型。绘艺衰落,自不待言。
孙多慈女士天资敏悟,好学不倦,是真能以艺术为生命为灵魂者。所以落笔有韵,取象不惑,好象前生与造化有约,一经睹面即能会心于体态意趣之间,不惟观察精确,更能表现有味。素描之造诣尤深。画狮数幅,据说是在南京马戏场生平第一次见狮的速写。线纹雄秀,表出狮的体积与气魄,真气逼人而有相外之味。最近又爱以中国纸笔写肖像,落墨不多,全以墨彩分凹凸明暗;以西画的立体感含咏于中画之水晕墨章中,质实而空灵,别并生面。引中画更近于自然,恢复踏实的形体感,未尝不是中画发展的一条新路。
此外各幅都能表示作者观察敏锐,笔法坚稳、清新之气,扑人眉宇,览者自知,兹不一一分析。写此短论,聊当介绍。
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
唐代孙过庭书谱里说:“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则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人愉快时,面呈笑容,哀痛时放出悲声,这种内心情感也能在中国书法里表现出来,象在诗歌音乐里那样。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中国的书法何以会有这种特点?
唐代韩愈在他的《送高闲上人序》里说:“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出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是“可喜可愕”的;他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自己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象中国画,更象音乐,象舞蹈,象优美的建筑。
现在我们再引一段书家自己的表白。后汉大书家蔡邕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象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使子字有这鸟飞形象的暗示。他写“为”字时,习画鼠形数种,穷极它的变化,如。他从“为”字得到“鼠”形的暗示,因而积极地观察鼠的生动形象,吸取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使“为”字更有生气、更有意味、内容更丰富。这字已不仅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书家用字的结构来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了。
这个生气勃勃的自然界的形象,它的本来的形体和生命,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肉、筋、血构成的。“骨”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由于骨,一个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和行动。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持者,筋是我们运动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着它们而使一个生命体有了形象。流贯在筋肉中的血液营养着、滋润着全部形体。有了骨、筋、肉、血,一个生命体诞生了。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但在这里不是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的骨、筋、肉、血,就像音乐和建筑也能通过诉之于我们情感及身体直感的形象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1)。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由于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二是中国人用的笔。许慎《说文》序解释文字的定义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此依徐铉本,段玉裁据左传正义,补“文者物象之本”句),文和字是对待的。单体的字,像水木,是“文”,复体的字,象江河杞柳,是“字”,是由“形声相益,孽乳而浸多”来的。写字在古代正确的称呼是“书”。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来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点画表出“物象之”,这也就是说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织在一个物象里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关系里的条理:长短、大小、疏密、朝揖、应接、向背、穿插等等的规律和结构。而这个被把握到的“文”,同时又反映着人对它们的情感反应。这种“因情生文,因文见情”的字就升华到艺术境界,具有艺术价值而成为美学的对象了。
第二个主要因素是笔。书字从聿(yǘ),聿就是笔,篆文,象手把笔,笔杆下扎了毛。殷朝人就有了笔,这个特殊的工具才使中国人的书法有可能成为一种世界独特的艺术,也使中国画有了独特的风格。中国人的笔是把兽毛(主要用兔毛)捆缚起做成的。它铺毫抽锋,极富弹性,所以巨细收纵,变化无穷。这是欧洲人用管笔、钢笔、铅笔以及油画笔所不能比的。从殷朝发明了和运用了这支笔,创造了书法艺术,历代不断有伟大的发展,到唐代各门艺术,都发展到极盛的时候,唐太宗李世民独独宝爱晋人王羲之所写的《兰亭序》,临死时不能割舍,恳求他的儿子让他带进棺去。可以想见在中国艺术最高峰时期中国书法艺术所占的地位了。这是怎样可能的呢?
第2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