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十一
妇何曾事二夫,今朝遄死赴黄泉。
愿为厉鬼将冤报,岂向人间化杜鹃。
是夜,五香睡在隔房,遥闻湘娥哭声哀惨,直至更余未息。不觉朦胧睡去,梦见鸿与湘娥携手至前,含笑而言曰:“我二人相隔两地,幸于今夕二更同时而死,行将诉冤冥主,汝等无烦相念也。”俄而惊醒,残灯未灭,漏下已是五鼓。遂披衣起身,呼醒郢雪而告之。
忽见婢女惶骇趋报曰:“娘子昨夜哭至二更时候,独自点灯,步到层翠楼上,直至鸡啼不见下来。适间往上一看,已是悬梁而死矣。”
及至数日后,京中有人回报云:“鸿于某夕二更缢于狱中。”按其时,果系湘娥投缳之夜也。
当道旋亦悟鸿冤屈,得令归骸与娥合葬。而郢雪诸姬,相继别嫁矣。
是年秋选,崔平仲得除闽中一县,归由保定,辞别郑公,路经鸿宅,忽以双手自批其颊云:“我当日留汝下榻,出妾侑觞,何负于汝?而下此毒手,使我死于非命。今已控准冥司,速去对理。”言讫,登时仆地而死。时人惊叹,咸以为报应之速焉。
王琰
引
烟水散人曰:予闻女无美恶,入宫见妒。尝读汉史至戚夫人、班婕妤之事,每为之掩卷三叹。彼吕雉之恶,固不足论。至若飞燕姊娣,犹不能容一班姬。嗟乎!秋扇被捐,绿满长门之草;解肢为彘,血成永巷之磷。嫉妒之于人,亦甚矣哉!
然则妇德之难,惟在不妒;事夫之义,贵乎有容。此周南之咏,每以樛木、小星而兴颂也。
余尝流览古今名媛,美色易得,而不妒罕闻。及观王琰诗集,秀丽不减庾鲍,何物女子诗句中乃有神耶!自非梦生彩凤,安能仿白雪以为章;良由口吐灵珠,所以组七襄而成锦。犹恨苏水迢隔,莫能询探芳踪。讽览之余,居常怏怏。
忽有松溪王子,以苏人而侨寓武塘。值予逆旅途穷,借彼居亭作主,剪烛谈诗,首言王媛,松溪莞然而笑曰:“此乃予之姑也,君之所知,徒以诗而已矣,安知其贤而不妒,节行双美乎?”
遂为予详述其由,余不觉连举大白。时已夜分,研墨濡毫,疾草成传,而予之美人书始成。或曰:女以不妒为贤,固矣。然其美趣,全在妻含醋意。而欲近不得近,移夜半鹭鸶之步,偶窃幽欢;效花间蛱蝶之飞,暂偷香粉。较之绝无拘束,其趣弥佳。虽然长柄麈尾,岂能预备;河东狮子,吼实堪憎。亦未有妒悍之妇,可称为美人者。
集王琰为第九。
苏敏,字颖生,苏人也。十二游庠,十八中丙子副榜,即以是冬,娶同邑王长卿之女为妻。
长卿文行兼优,颇为诸生推重。其女讳琰,字炳文,少敏二岁,容色艳丽,性格温柔。
时有法僧,自北至苏,聚徒数百,讲经于虎丘寺。府县各官,以至阖郡缙绅,无不往寺拜谒,事以师礼。于是苏人竟传活佛下临,上自衣冠士女,下至茅屋裙钗,莫不趋闻妙谛,乞求法号,惟以得见为幸。
琰亦为戚族中姊妹邀往,及至虎丘,琰以人众,不欲登岸,诸女窃笑曰:“父为腐儒,以致女亦腐气。”
既而人益满集,恶少年目间妇之少而艳者,于人队中争为轻薄。而同船诸女或失簪珥,或卸其履,更有裙幅扯碎,含愧下船,琰始笑曰:“顷间姊姊嗔我,今果何如?夫听经非闺女之事,而游僧岂西土金仙,何况男女混杂,不无少损风范,终不若愚妹在船之为妙也。”
其后法僧果以奸淫妇女,事泄而逃。戚属中有知其事者,无不重琰之智识。
及归颖生,婉娈相得,调和瑟琴。有自闽中宦归者,送至白鸟一双,琰极怜爱。尝赋诗四律,而为小引以述其所产云:
余从堂兄虎茵,以建宁刺史任满而归。赠余以白鸟一对,出自岭南,皎素如雪,宿必交颈,余甚爱之,而呼以雪儿。花边月底,亦余闲中一雅伴也。漫缀俚言四首,非谓文墨,聊以志其堪爱之意焉。
第3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