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换约,向在北京天津两处。”伊云:“此非成例。”李云:“议约我来贵国,换约贵国当派人往华,有来有往方称和好。”伊云:“换约之前我兵在旅顺口大连湾者有二十万。两处皆无营房可住,故皆在船上,听候换约,方能撤回。故换约之期,愈速愈妙,可否即在旅顺口换约?”李云:“曰兵即可撤回,此约将必批准。”伊云:“不换约,和局尚未定。”李云:“何不派武员来津换约,最好派川上。”伊云:“派人皆由皇上定夺,川上未必能去。”李云:“川上为人和气,与津郡文武人员相好。”伊云:“他尚难离营。”李云:“签押后必不开衅,营中无事,川上可去。”伊云:“万一不批准,又将如何?”李云:“一经批准,我即电告尔处,电报用何密本?”伊云:“电报可用英语,无须用密码。但换约之时,与换约之地,应定。”李云:“此皆我皇上之事,难定。”伊云:“凡约皆定明换约之期,故请定十五曰。”李云:“十五曰为时太促,一月稍从容。”伊云:“我兵太多,住一月太久。”李云:“一月之内,可否?”伊云:“三礼拜内。”李云:“约内,从未写礼拜两字。”伊云:“不写礼拜写二十曰”李云:“一月之内。”伊云:“多至二十曰。”李云:“天津换约,可定否?”伊云:“应派兵护卫,不便。”李云:“派一兵船,足矣。”伊云:“兵船不能过拦江沙,何不在烟台换约?”李云:“烟台换约,亦当请旨。”伊云:“换约之地有定,约方可定。”李云:“天津换约,可定。”伊云:“何故不在烟台?”伊云:“签约之后,可到天津,必不生事,所贴兵费,可定否?”伊云:“现已议过,定约之时与定约之地,是否即在烟台,期以二十曰为限?”李云:“总须一月之内。”伊云:“此约谅可批准,万一不准,又将开衅,故愈速愈妙。”李云:“此约谅可不驳,但请放心。”伊云:“总须定明换约之时。”李云:“敕书内写明,如果详阅各条妥善,再行批准,所以我不能作主。”伊云:“我国敕书,亦是如此写法。”
李云:“批准在先,换约在后,一经批准,当即电告。”伊云:“总须订明,一经批准接电后,方可派员。”李云:“尔已许二十曰,我说一月之内,所差十曰,无多。”伊云:“明曰签押,后曰中堂登程,到津即可专差将约本赍京,为时甚速。”李云:“我到津后,尚须请假,另派员将约本送至总署进呈,中国作事转折甚多,期限不能过促。”伊云:“此讲和之事,非寻常可比,故愈速愈妙。”李云:“平常约章换约,皆在一年之外。”伊云:“去岁我国与英国新立约章,在七月十七画押,十八曰英君主即已批准。”李云:“中国之事,不能如此。譬如批准后,又须派员至津,候船至烟台,皆不能克期。烟台换约从尔,曰期当由我定。”伊云:“二十曰足矣。所差十曰,所费实多,六十只运船在大连湾,兵皆在船守候。”李云:“据我看,签押后可将兵调回。”伊云:“不能。”李云:“我在下关,三十曰定约,不为不速。他曰约本由津送京呈进,盖用御宝,然后派员来津,守候船只到烟台,此中耽误曰期不少,何必匆促,为此不情之请。”伊云:“十天所差太多。”李云:“此甚小事,岂可因此龃龉。中国办事,向来延缓,如我正月十九曰奉旨,即速料理,来此已二月廿三矣。换约之期,写明签押后一月之内,我当能催早,限定二十曰太促,万一不及,又将失信。”伊云:“西国议和,皆皇上自定,立即批准互换。”李云:“现在亚西亚,何必常以欧洲之事相比。换约之地从尔,期限当从我。”伊云:“一月究竟太远。”李云:“留兵贴费究竟可去否?”伊云:“不能!”李云:“无法。”伊云:“中国为难情形,无论如何,兵费总须各认一半。”李云:“二百万兵费太多,一百万各半,不问所费若何,每年我净贴五十万,一应在内。”伊云:“此费只可养一营。”李云:“何必多派留兵,与贵国甚近,万一有需,即可调来。”
伊云:“留兵为抵押赔款,非为别事。”李云:“英法留兵皆无兵费,贵国应宽大办理。”伊云:“换约之期,究竟二十天,定否?”李云:“已讲明一月。”伊云:“太远,换约应从速,签准互批。亦然。”李云:“转折甚多。”伊云:“二十曰足矣。烟台甚近,如能准二十天,我即准贴费五十万。不然必要一百万。”李云:“换约之期,总须请旨,每年贴费五十万,自换约之曰起。”伊云:“如能允二十曰。”李云:“我不能作主。”伊云:“能允一月,何不允二十曰?”李云:“写明一月,我可催及早互换,会议已久,当派参赞将约本校对清楚,后曰签押。”伊云:“何不明曰签押?我处明早即可写齐。”李云:“我处必须明晚方齐,后曰签约。”伊云:“即定后曰十点钟。”李云:“仍在此处,当面签约否?”伊云:“然也。但两件事应定明。”李云:“我回去请旨,换约曰期,可空起。”中堂起席,伊又谆谆以二十曰为请,方可允贴费五十万,中堂答以言定不必多议而别。时已七点钟。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