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论财富的分配>第45章

显然,鲜牛奶是一种不能从远地运来的东西,供给象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所需要的鲜奶,牧场的面积是很不够的。为了增加供给,虽然采取了各种办法并增加了牛饲料的产量,但是市场上鲜奶的供给仍然是不妙的,它的价格根高,从而诱使商人去搀假。伦敦的牛奶真是十足的鳖脚货!当马修·白朗勃尔称它为白至与水的可悲混合液时,他是并不怎么夸张的。然而,他们能够利用铁路的快速来运输产品,在离大城市更远的地方将开辟产奶的新地区,这样就有助于把质量较好的牛奶供销市场。请参阅《下议院关于铁路问题的报告》。
另外,由于很多人为了这个缘故而渴望得到土地,所以所有者或者他的代理人利用他对土地的支配权力来同他们进行拼命的讨价还价,其结果只给耕作者留下年产量中的一小部分,其余都作为地租支付给他了。这些穷苦的人并不是抱着象富有的英国资本家同样的目的租下农场的,英国的资本家把它看作是最有利地使用他资本和才能的场所,因此决不同意给他的地主支付超过他预期在合理补偿了他的技能、操劳和开支之后听剩下的东西、穷苦的爱尔兰佃农就不是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土地是生活费的唯一来源,是他防止匠乏的唯一希望。不管用什么样的代价,他必须租得土地,即使他答应支付的地租如此之大,以致只给他留下一点点可怜的收入,其中还包括他的利润和他劳动的工资。如果说他把土地视为利润的来源,还不如说作为不断雇佣他劳动的手段。在这方面,他的情况与法国的小土地所有者十分相似。后者同意支付一大笔款子以便一劳永逸地买进土地,而前者则为了使用土地而同意每年支付一大笔款项。两者都为了同一个理由,即他们主要把土地视为某种在它上面可以经常使用他们劳动的东西。在一种情况下的小买主而在另一种情况下的小佃农对土地的这种看法所引起的激烈竞争,妨碍了他们以较为合理的价钱来获得土地。
迄今为止,我只说到了在法国小土地所有者与爱尔兰小佃农的情况之间有其相似之处。当然,我的意思一点也没有比较他们在其他各方面的情况。
由于前者有现款,所以他用现款来买地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生活悲惨的小佃农必须承诺支付极高的地租,否则就要挨饿。前者一旦占有了他的小地产,所有的产品全归于他自己;后者不得不拿出大部分产品给他的出租者,否则就有无家可归和身无分文之虞。毫无疑问,就法国的小所有者来说,拥有土地的自豪、因缺乏地方银行而带来的存款方面的困难、对于政府公债券的可靠性怀有小农阶级的疑虑以及上述的那些情况,都有助于说明对土地所表示的偏爱,从而也有助于说明土地价格的所以昂贵。
在我们刚才考察的那个例子中,因为地租吞没了全部农产品中的大部分,所以我认为,把它仍然称之为地租并不会因此而有什么不确切。根据我们开始研究这一问题时所下的定义,地租是土地总产量中的这样一个部分,它是总产量在更新了所消耗的固定资本并以通常的比率来支付劳动工资和雇主一资本家的利润之后,留给那个财富源泉的所有者的余额。
在爱尔兰,支付的高额地租完全符合这一定义。刚才已经说明,地租所以这样高,主要是因为劳动工资过于低廉,尤其是生活悲惨的小佃农的劳动工资过于低廉所致;同时,由于租佃者对土地的激烈竞争,因此从这些低工资中得到的利益不象其他国家那样归于雇主一资本家所有而是归于地主的。
即使我们假定小农的利润率并非低得异乎寻常,因而在支付了他的劳动报酬之后,总产量中仍然余下更大得多的一个部分可用来缴纳地租,由于他身兼劳动者、资本家和雇主的身分,因此很难说在他微薄的收入中有多少属于他的某一身份,又有多少则属于他的另外几种身份的。然而,可以肯定:与世界其他地方所得的报酬相比,依据同量资本和同样的技能和劳动合在一起来看,他的全部报酬还是极少的,因此更大得多的一部分产品必定构成了地主的地租。
不过还有另一个促使这一部分增大的条件,这就是上面所说的第三个原因,即用马铃薯作为人民的一般食物。根据毛利润一章中所说的原理来看,农业的生产力是决定毛利润的主要原因。以一定的费用在一块马铃薯地上生产的食物量,比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小麦时所得到的食物量要多得多,其结果必然是:如果人民依靠前者来生活,那末总产量中更为小得多的一个部分将足以维持雇佣劳动者的生活,从而更大的一部分产品将留给雇主一资本家。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在那些以马铃薯、大米、玉米或其他高产作物为人民的一般食物的国家中,利润应当更高。但是在爱尔兰,由于上述情况,这些高额利润中的大部分却用来增加了地租。由此便可得出结论,正是后一种收入而不是前一种,由于我们现在正在考察中的原因而受益。
如果小农不侵占他的固定资本就不能给地主交纳地租的话,那末把落进后者腰包里的全部收入看作地租就的确不太恰当了。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与以上所下的定义并不相符,它并不构成在更新了消耗的固定资本以及支付了工资和利润之后所留下的余额,而只不过是第一部分中的扣除额。再者,如果工资与利润低到不足以维持目前的劳动人口与农业人口,而且不能让他们抚养同样多的、同样健康的新一代来代替他们,那末就不能把全部地租认为是净收入。但这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净收人问题既不同于利润又不同于地租问题,须在适当地方加以论述。
在结束这一章之前,我不得不指出,在任何一个国家里,没有一种制度象在爱尔兰盛行的、刚才已描述过的那种制度,设计得那么适于榨干小佃农的最后一滴血汗的了。不能设想还有什么方法比经过多级的转租更巧妙地压迫悲惨的佃农了。毫无疑问,这种制度部分地是由人民的极端贫困,部分地是由该国的动乱状态所造成的。只要这种制度得以维持下去,它必然会妨碍象独立资本家那样的阶级的形成。而在英国和其他国家,当所有者把土地直接出租给那些占用并耕种它的人时,不管作为地租来支付的是什么东西,全都成了某一个人的财产。因此,他对于真正完全是他自己的土地有着专一的巨大兴趣。由于大多数人都倾向于以眷恋的心情来看待专门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所以他把对他的森林和田地的一部分顾念之情变为对它们上面工作的农场主和劳动者的关心。因而在地主与承租人之间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某种亲密的关系,在歉收或者在农产品价格异常低廉的困难时刻,常常可以减免一些地租。在英国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例。但是,在爱尔兰的转租制度之下,类似的事情是决不会发生的。那么多的人都成了地租的收取者,他们都从土地上得到一份收益,实际上没有一个人有权认为只有自己是土地的所有者。因此,没有一个人有独自占有的感觉,正是这种感觉不仅使人眷顾其土地,而且也使他关心那些耕作并占用它的人。也没有人认为只有他自己应该对居住在核土地附近的农民和佃农的状况负责。此外,在困难的年景,土地所有者根本没有能力用减少地租的办法来减轻耕种者的负担。这一方面最恰当的个人是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最初出租地产的地主。正如实际情况所表明的那样,他并不是从耕种者那里索取他的收入的,而是从某个转租给别人的中间人那里收到地租的。也许这个中间人又转租给第三个人,以此类推,直到这块土地最后到了那些真正耕种它的人为止。因此,不管原来的地主多么想要减轻种地佃农的痛苦境遇,但是他没有这样的力量,何况他同他们没有经济关系,他同他们毫无关系。①唯有那些把农场从他们手上直接转租给耕种者的人,才与耕种者接触。
①亚当·斯密说:中等肥沃程度的谷物地为人类生产的食物,比最上等的同面积牧场所生产的多得多。《国富论》第1卷,第11章。
在困难时刻,这些人即使想要给予后者以相当大的减免,也不可能。因为他们也得给他们的地主或上一级的承祖人交纳地租。如果他们不能强迫不幸的耕种者交出全部地租,他们自己必定不能履行他们的租约。因此,这种转租和中间人制度,不仅使原来的所有者对他的地产和承租人毫无兴趣,因为他把他的地产完全置于别人的支配之下,所以严格说来,这些人已根本不是所有者,也没有所有者的感情;而且使大地主以下的任何一个在出租或转租序列中的人,纵然有这样的愿望,也没有力量去减轻土地占用者的负担。看来不可能想象还有什么制度比这更适合于压迫的目的了。
论地产的分割及其在经济上的后果
在结束对利润问题的考察时,我论述了在企业家手中的资本积聚或者再分割各自对国民财宫量的利弊。与此同时,我注意到把资本的分割同土地的分割区分开来,并提到在地租学说之后,要开始更透彻地论述后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