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论财富的分配>第14章
在考察了利润这个问题之后,读者必将更好地懂得,我对劳动人口在各种投入资本型式中受到的影响所作的更为详尽的论述。
劳动的供给是由两个要秦组成的:第一、劳动人口的总数;第二、按惯例一年中应劳动的天数以及一天中应劳动的时数。
劳动的供给是随着既能够又愿意为维持他们生活而去劳动的人数的变化而变化的,这一点肯定无需加以证明。这仍然不是构成供给的唯一条件。一个国家的劳动人民可能比另一个国家要少些,但如果前一个国家的居民在一天或一年中只给他们自己很少一点休息时间,而假定后一个国家的居民更爱好安逸,或者更想娱乐,那末在一定时间内,前一个国家的居民带到市场上去的劳动量可能像后一个国家在市场上的劳动量一样多。
如果我们假设对劳动的需求保持不变,从而用来维持劳动的基金量也保持不变,那末工人人数或者他们在整年或整天中劳动的时间长度的每一次变化,都将引起工资率的相反变化。
如果劳动人口增加,而刚才提到过的那种基金却没有增加,显而易见,他们就一定会更加贫困,因为等量的食物、衣服、燃料等要在更多的人中间进行分配。这种灾难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降临到人民的头上。一是老工人继续领取与原先相同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东西留给新的劳动者,因此这些人必不可免地因贫困而死亡,或者只能依靠他们的亲友或上层人物的施舍过着朝不虑夕的生活。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所有人都得到工作,而把维持劳动的基金相当平均地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那末每个人的收入必定比先前更要少些,也就是说工资必定下降。一般说来,劳动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遭受不幸的。随着人口的增加,如果用来维持这些人生活的流动资本保持不变,那末每个工人在寻找工作方面便开始经历愈来愈大的困难。由于雇主发现有的是待雇的工人,他们就变得更加难于对付了。但是劳动者不愿意接受更少的劳动报酬,因此可能要失业一个时期,直到饥饿开始迫在眉睫日子非常难熬的时候,才不得不屈从于那些先前已经拒绝过的条件。与此相反,如果流动资本仍保持不变,也许因移民而引起了劳动者人数的减少,显然其结①
我一点也不想使人认为,我上面所说的意思是在为反对农业机械辩护。因为总的看来,好的东西总是以部分的弊病换取的,这是一条自然规律,因此我们应该尽量减轻我们不能防止的灾难。反对使用农业机械确实是一种奇特的论点,如果遵照它去做,那末人类将注定只能永远使用铲子和钉耙。在那个时代,犁和耙是最伟大的革新了,并且至今还是最有用的机械。想必在从前也象今天反对更为复杂的发明一样曾经反对过这些犁耙吧。如果抱着同样的态度,那末纺锤的支持者也许早就用武装暴动来反对手纺车了。
果必然相反。同样数量的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必将在较小的一批人中间进行分配。整个说来,那些留下来的人的状况必将因此而获得改善,而且这种利益不会仅限于少数人,而是遍及众多的人口。
由此看来,劳动者的状况,也就是每个国家中绝大多数人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必定受他们人数的限制。
但是,决定劳动报酬的劳动供给也部分地取决于整年劳动的天数以及一天中劳动的时数。假定两个国家目前的人口和资本都是相同的;假定在一个国家里,工人一年到头劳动没有任何休息;而在另一国家,每隔六天就有一天休息时间。我想后者的居民与前者相比,按他们劳动的比例来说,一定得到更多的工资。从而在这种国家中的工资率比另一种国家更高些,因为工资率就是指付出的劳动量(它是由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的长度这两个要素构成的)和劳动报酬之间的比率。对某些人来说,这种利益乍看起来似乎确实比它可能有的要大得多。因为,按照假设,目前两个国家中用来
维持劳动的基金是相同的,而人口也是相同的,因此有人或许会鲁莽地作出结论说:如果把这两个相等的基金总额平均一下,那末这两个国家中每个劳动者所得的份额是相同的。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在某一个国家里,每个工人每年有个劳动日,而另一国则只有
315个。但是劳动日减少到这种程度是极大的浪费。因为我们应该记得、劳动天数愈少,所做的工作也就愈少,因此倘若减少了1/7
的劳动,那末在产量中也应减去一个相同的比例。如果我们假设工人劳动天数尽管少了这么多,雇主还得付给他的工人们原先一样的工资总额,那末他丧失的不仅是全部利润,而且也包括他的一部分资本。如果我们假设某个雇主用
1,000镑来雇佣劳动,利润为10%,那末年产值为1,镑。倘若以后工人在一年中不是像先前一样要劳动365
日,而是不超过日。显然,这一时期内的产值就得减少1/7,也就是说,减少到943
镑。因此,如果劳动者所得的工资总额仍旧一样,那末在年底雇主除了损失他的利润之外,还要从口袋里拿出57
镑。这一点给我们说明了工资的提高有一个自然限度,也就是说,它决不能超过,甚至也不能达到工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
而我立刻就要谈到这一点。
那末,我们所能下的结论就是,劳动日数的限制具有提高工资率的趋势,可是很难说这种提高到底能达到何种程度。
为了简明起见,在我刚才所说的例子中都假设两个国家中的资本和人口是相等的。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多这只是暂时的。既然在劳动量上,从而也在完成的工作上存在着这样的差别,那末要在资本方面不致迅速引起差别则是极不可能的。315
天的产量必定比365
天的产量少得多。除非在前一种情况下储蓄已变得更加普遍,否则在这两个例子中的全国的资本额不可能长期保持相等。现在,可以这样说:阻碍资本发展的这种做法将足以抵消起初人民从限制劳动时数中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如果他们劳动少些,那么他们的所得也将按比例递减,因为他们赖以生活的那部分基金积累得更慢了。但是,这是我们在研究调节工资的最终原因时就要分析的一个问题。为了我们当前的目的,只要说明这样一点就足够了,即在劳动量方面的限制,不管是怎样引起的,都具有提高劳动报酬的倾向。
上面的原理也同样适用于一天中通常的劳动时数不同的场合。当两国的资本与人口之间的比率相同时,如果各自普遍实行了不同的日工时,在一国中10
小时工作日所得的报酬可能并不比另一国中在更短时间内取得的报酬要多些。导致目前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同前一种情况相同的。虽然两国的人口相同,但提供的劳动量,即劳动的供给事实上是很不相同的,而雇用与维持劳动的基金则是相同的,因而劳动的需求也是相同的。所以不能不以不同的比率来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事情果真如此,我们就不能抱着过于反感的态度来看待对工人阶级休息时间的任何侵占。即使我们并不抱着这种态度,由闲暇产生的属于宗教、道德和智力上的利益是那么多,我们也不能过高估计这种被侵占的时间。时时改变我们已经惯于在其中工作和思考的客观环境本身,对于人的认识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这一点适用于一切社会状态的话,那末在劳动分工已高度发展的社会中尤其是如此,因为在劳动分工有助于大大增加总成果的同时,它却有着束缚个人智力发展的强烈趋势。如果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一件极其简单的工作上,并且不允许有空余的时间,那末人简直就不能脱离愚昧状态。因为工作的多样化尽管会妨碍在某一方面的精益求精,但它对一般的敏锐和灵巧却是有利的。如果说基督教没有赐给人类其他世俗的利益、那未仅仅把
7天中分出1天来给人们休息,这件事就足以使它有资格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永远感戴了。法国的国民议会企图把休息日限定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