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何法场已至,旗牌官回身把宝剑一扬,两旁刀斧手即手起一刀,人头落地,痛不可熬,魂虽远飘,心还未死,此时直恨无地穴可钻,方知割颈之苦有如此者,不觉三魂缥渺,去向无由。忽见一队鬼魂远远而来,见了花春遂乱扭乱撞詈骂不休,花春注目细认,那须女鬼皆在生前与他结过未了缘的,只是低头不语,任她拖拖拽拽。
行了久行,望见前面有一座殿宇甚是巍峨,看看行近,众鬼速将花春拖进,众声喧嚷,只见殿门内走出夜叉小鬼喝道:“此间甚去所在,尔鬼如此喧闹无礼。”
众鬼齐声应道:“小鬼们与花春俱有宿冤,前日曾在大案下伸告过的,大王许我们耐心暂俟,待花春阳寿终时,与他对面相质,伸诉冤情。今正逢他,故敢将他扭禀大王,祈求方便。”
夜叉道:“既如此,你且齐列两旁,不可嚷闹,待俺将花春带进奏过大王,然后着你们进来呈诉便了。”
那时花春被夜叉扭进,见里面规模气象相以皇朝,而排列诸臣则判然回异,马面牛头,形容凶恶,非似那龙腰虎背,皆冠履萧雍,捧链持钗的小鬼怪怪奇奇,非似那垂绅执筋的大臣跄跄济济,上面悬一匾额有四个大字“你来了么”,两旁挂对,上联是“举念时明明白白,毋欺了自己;”下联是“到头处善善恶恶,曾放过谁人。”
到了案前,那夜叉把花春掷下,花春俯伏于地,不胜声谏如牛,阎王拍案大喝道:“你是个风流才子么?从来造物无私,淫相之法,不因其为才子而有所恕。你初时执迷不悟屡犯淫恶,已在不赦;及尔妻山氏偿淫,清夜盟心迷途返矣,而竟敢拗彼苍,我丰都中严刑重罚,不得不尽加于汝。你生前所结之冤家,与你面质一番。”遂令鬼判依照那诉冤日期的先后,挨次唤她到案。
鬼判听令,先唤女鬼二名:“水青莲,云素馨进殿。”二鬼见了阎王,低头跪拜于地,阎王道:“今日冤家既到,且在寡人案前,与他实对一番,使他知生前为欢爱,死后成冤家也。”
青莲与素馨起身叩谢阎王,素馨先向花春道:“我不从水贼,虽终不免于一死,然死得完名全节,白璧无瑕矣。乃自你听琴闯入亭中,谩图佳会,致我青绛加愿即破身亡,汝对我之冤家乎。”
素馨说未毕,青莲遂接口说道:“冤家害人真不浅也,我与你未曾一面,竟盼闯内行凶仗剑,汝入我闺楼,订以百年之好已属非礼,乃入眉构眼引,使尽风流强赴高唐之梦,莫怪我哥哥怒涌擅闯,反为漏网之鱼,我乃作雍中之鳖何如也。”
未知花春何辞以对,下回再表。
因诉冤刑加极恶为报淫笔到投生
诗曰:
醒得迷途已瞑眶,冤冤相报始彰彰;
生前不结佳人爱,死后谁瞑才子狂。
刑判泉台惊赫赫,身填孽海叹茫茫;
前生再世君休问,欲债从来须尽偿。
话说花春听了素馨、青莲这番言语,跪在案旁说道:“我与二位美人缔姻谐欢,皆出于两情相愿,就是事破丧身,亦是劫数所关,无可把恨。记得那年重至园中,于梧桐树下遇见二位香魂曾为我备述前情,绝无怨语,为何今日在大王案下伸诉,又另变了一种言词。”
青莲、素馨答道:“我二人死之日,早已在大王案下呈诉过的了,那时园中相会,因你阳寿未绝,贯恶未盈,非伸冤雪恨之时,故耐忍不言。况埋土之尸骸,还望与我殡葬,记知你只恋生前之爱,不怜死后之身,竟将月下嘱恳之言咐诸度外,冤家愈结愈深矣。”言罢立过一旁。
又唤满池娇到案,池娇道:“大礼必遵命于父母,一经定聘无可更移,那时我到香莲庵,焚香了愿,你竟潜身芸房,向我进言挑逗;后又乔扮尼僧夤夜入我闺房,密语甜言,百般狂淫非礼,偏说得栩栩动人,一时被你炫戚,失身之后因汪姓姻期渐近,自思节孝不能两全,只得自缢捐躯,甘为不孝女,且作守节妇。
第7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