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本书承三联书店和《文化:中国与世界》编委会的盛意,得以较快编定付印。这是读书人、研究者和翻译此书的我们,都将铭记难忘的关键一环。
赵一凡
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于北京
一九七八年再版前言
博学多才的塞缪尔·约翰逊说过,任何一个精神健全者都不会从头至尾读完一本书。他本人读书的习惯是迅速翻阅,只读感兴趣的部分,跳过其它。
这是读书的一种方法,对聪明读者或许尽够了。但现在许多人不再直接读书,而是通过书评来了解一本书。考虑到新闻媒介和文化的局限性质,这种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就含有危险。因为书评家大多是些忙人,即使碰上立论复杂的书,他们也会跳跃着去寻找能概括主要论点的语句,再附上些陈词滥调,便好把作者塞进某个舒适角落,成为时尚的谈资。由于美国文化受制于一种自由主义偏见,与此相悖的论点就会使某些书评家不痛快。于是那些攻击当代文化中庸俗“自由”倾向的作者常被贴上“新保守主义”的标签。
这类标签本身毫无道理。因为贴标签者把社会观点当成了能够平面排列的对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批评“单面社会”的人往往本身就抱有单面政治观点。从较为宽大的历史角度看,“新保守主义”的评语不当,因为我所致力的文化批评——类似的还有彼得·伯杰和菲利普·里耶夫——已经超越了眼下广为接受的自由派立场,而力图以一种不同层次上的构想来探究当代社会的众多难题。
为便于读者了解我著作中的观点,我以为应首先申明立场:本人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不少人可能会对此感到困惑,认为只要某个人在一个领域内激进,他在其它方面也必然激进;反过来说,某人在一个领域内保守,他在其它方面亦会保守。这种认识在社会学和道德观上都错误判断了不同领域的性质。我相信自己的观点有内在一致性,特在前言里加以说明。我将首先解释自己的价值观念,随后阐述它的社会学含意。
关于经济学:通常认为经济领域受工具论支配。本书主题之一是要表明,资本主义社会在其强调积累的过程中,已经把积累活动变成了自身目的。但从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约翰·洛克到亚当·斯密,传统道德哲学家都未曾割裂经济学与道德的联系,或宣称财富创造的本身即是目的。相反,他们都把物质生产看作是促进美德、创建文明生活的手段。
现代经济学却变成了专为个人多变要求服务的“实用科学”,它之作为一种“手段”科学,仅仅只是用来指导在个人利益纷争条件下对财富施行合理分配。然而,价格系统只是这样一种工作机制:在产生需求的范围内相应地分配财产与服务。但需求本身则来自现行的收入分配。此外,为经济提供方向的最终还有养育经济于其中的文化价值系统。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手段可以十分有效,不过只有在塑造它的文化价值系统内它才相对合理。
正因为如此,我在经济问题上持社会主义立场。我所谓的社会主义不是中央集权或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它所论及的是经济政策的优先权问题。为此我相信,在这个领域里,群体价值超过个人价值,前者是经济政策合法的依据。所以社会资源应该优先用来建立“社会最低限度”,以便使每个人都能过上自尊的生活,成为群体的一分子。这意味着应有一套劳动者优先的雇佣制度,有对付市场危机的一定安全保障,以及足够的医疗条件和防范疾病的措施。
我接受,并在书中重申有关需要[needs]和欲求[wants]的传统区分原则。“需要”是所有人作为同一“物种”的成员所应有的东西。“欲求”则代表着不同个人因其趣味和癖性而产生的多种喜好。我以为社会的首要义务是满足必需要求,否则个人便不能成为社会的完全“公民”。当然,“需要”这个词意义有些含混。凯恩斯说,“……人类的需要可能是没有边际的,但大体能分作两种——一种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感到必不可缺的绝对需要,另一种是相对意义上的,能使我们超过他人,感到优越自尊的那一类需求。第二种需要,即满足人的优越感的需要,很可能永无止境,……但绝对的需要不是这样。”
在这本书里,我将追溯从亚里士多德到托马斯。阿奎那对需要和欲求的鉴别观点。正如阿奎那所说,对钱财的欲望没有止境。因此天主教会要长期限制高利贷和自由定价。但诸如食物、衣服和住房等需要的限度一直是因使用者的能力大小而定。
现代经济学不知不觉地建立起它对需要和欲求的界限,即收入的自由支配概念。人的收入中某个部分被相对固定下来——以便有一定数额来保证收入者的自身基本需求按凯恩斯的说法是“绝对”必需。另一部分是可变的,它可以延期使用,满足不同欲求,大多花销在那些标明个人地位、体现优越感的东西上。
我所支持的社会最低限度是指能满足基本生活要求的家庭收入。由于这限度同时是一个文化定义,它自然会因时代发展而有变动。我自称社会主义者,还因为我反对把财富转换成与之无关领域内的过分特权。我坚称这是不公正现象参见正文260页,比如在人人有权看病的医疗机构里,财产却能换来超常的特殊治疗。在财富、地位和权力的领域内,亦存在各自有别的公平分配原则。
然而我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这里对政治和自由的定义都来自康德。我自称是自由派,理由是我以为政治领域中主要的行动者是个人,而非集体无论是家族、公司、教会或种族集体。我坚持政治应当把公众和私人区别对待,以避免共产主义国家里将一切行为政治化的倾向,或防止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中对个人行为毫无节制的弊端。
公众领域依照人人平等的法则运转,因此是程序化的:它不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力求平等对待所有人,而不是强求“人为”平等。而私人领域不管在道德上还是经济上则属于人们愿干则干的自决领域。只要他们活动的“溢出效应”例如色情文学和环境污染不直接妨害公众领域。
我相信个人成功原则,而不赞同对社会地位实行遗传或规定的指派。但我不是时下流行的那一类平等主义者——那种民权意识要求法律人为地“制造”平等,其结果不是平等,而仅仅反映了选票指数。我区分需要和欲求的原因之一是我看不出如何能在经济领域里实行收入均等。人们对工资差额的坚持工人最强烈地赞同此项规定反映出社会对于按劳取酬原则的道德直觉。旦确定了社会最低限度,人们怎样花销剩余的钱只要他们遵守不得非法转换的原则,就是每人自己的事了。正如人们在道德领域的所作所为,只要是私下进行,便无关于他人和社会。在全世界都盛行社会竞争的局势下,我以为社会的价值标准应当奖赏个人成就。
我在文化领域里是保守主义者,因为我崇敬传统,相信对艺术作品的好坏应作出合理鉴定,还认为有必要在判断经验、艺术和教育价值方面,坚持依赖权威的原则。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