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第28章
如果说有一股文化的民主化倾向,它那激进的感觉平等主义一举取代了旧的思想等级,那么六十年代末还出现过“天才民主化”的趋势。天才,一个超凡入圣的人用爱德华·席尔斯的话“不必遵循社会法律和社会权威”,他的目标“只受自我扩张的内在必要的指引——去接受新的经验”。这种天才艺术家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初。据认为,艺术家从一种特殊的角度观察世界。惠斯勒声称艺术家是不同凡俗的阶级,他们的标准和抱负是凡夫俗子们无法理解的。如果“在一个天才和他的公众之间发生冲突”,黑格尔曾经宣称如同欧文·豪注意到的那样,——成千上万的批评家、作家和社会名流多年来也一直随声附和——“那一定是公众不对了……艺术家的唯一义务就是追求真理和他的天才”。
如同托克维尔所注意到的那样,法国的“文学家”在“形成民族气质和人生观”方面早就起着带头作用,这一传统特别根深蒂固。艺术家不仅依靠自己的天才显出同其他芸芸众生大相径庭;而且他们有意像维克多·雨果所说的那样,要做民族的“神圣领袖”。的确,随着宗教的衰微,作家越来越被授与教士的特权,因为他被看成一个具有神奇眼光的人。在一个狭隘的世界上,只有作家才是格格不入的人,是漂泊者——像韩波那样——在不停地摆脱尘寰。在的里雅斯特的乔伊斯,在伦敦的庞德,在巴黎的海明威,在托斯的劳伦斯,在印度的艾伦·金斯堡——这些都是二十世纪特有的艺术家兼英雄的典型。到远离资产阶级老家的地方朝圣,已经成为获得独特眼光的必由之路。这一切都基于这样一种信仰:艺术展示的真理比通过普通认识渠道发现的真理更高。艺术的“语言”,用赫伯特·马尔库塞的话来说,“必须传达一种真理。一种客观性,这是普通语言和普通经验不可企及的”。
然而,万一像莱昂乃尔·屈瑞林冷言相讥的那样用的是一种连他自己也“惊讶不已”的观点,“……艺术不总是展示真理,或者不总是展示最好的真理,而且也不总是指出正路”,那又怎么办呢?万一艺术“甚至滋生虚假,而且使我们养成弄虚作假的习惯,并且……在很多场合……为了独立自主起见,它要受理性智力的审查”,那又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也许太大,不便在这里讨论。然而把艺术家的洞见捧到其他一切人之上又引起另外一个更加咄咄逼人的问题:如果艺术的语言是普通语言和普通经验望尘莫及的,那它怎样为普通人喜闻乐见呢?六十年代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使每个人成为他自己的艺术家兼英雄。一九六八年五月,巴黎美术学院的学生提倡发展一种会指引“每个人固有的创造性活动”的意识,这样“艺术品”和“艺术家”就变成“这一活动的单纯的瞬间”。而斯德哥尔摩现代博物馆的一份一九六九年革命艺术一览表把这一指令推得更远,因为它宣称:“革命就是诗。在打碎组织体系的一切活动中都有诗”。然而这些积极分子的声明——六十年代有的是这种东西——并没有解决现代主义的问题,他们只不过避而不谈它罢了。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文化与传统的关系。譬如说,当人们谈到一种古典文化或一种天主教文化的时候,人们就想到了在历史的进程中取得独特风格的一长串信仰、传统和仪式。这种风格不仅起因于一套具有内聚力的常识观念或传统成规,而且也起因于有关一个井然有序的宇宙和人在宇宙里的地位的观念。从性质上讲,现代性跟作为过去的过去决裂,是为了支持现在和未来把过去一笔勾销。人们被责成去更新自己,而不是去延伸存在的巨链。
凡是文化与过去有关的地方,传统便帮助人们了解文化,仪式则表现这种了解。个人的经验和感受被看成独有的特点,与连续性这条巨链毫不相干。然而当文化与艺术家的个性有关,而不是与社会体制、法律有关时,经验的奇特性就成了检验梦寐以求的东西的试金石,感觉的新奇性则成了变化的主要动力。
现代主义文化是一种典型“唯我独尊”[selfpar
excellen-ce]的文化,其中心就是“我”,它的界限由身分来确定。对奇特的崇拜,在现代作品里层出不穷,开拓者却是卢梭。卢梭在《忏悔录》里开宗明义地宣布:“我要做一件绝无前例的事情,……只有我是这样的人!我深知自己的内心。”的确,这种宣言就其维护绝对的奇特性我生来便和世间任何别的人不同和致力于绝对的坦白“我没有掩饰半点坏处,也没有添加丝毫德行”而言,在文学中是绝无前例的。
然而,如果把那本书第一页上每个句子开头的“我”同单纯的顾影自恋的确也有混为一谈;或者把卢梭以令人丧气的细节处心积虑地震惊读者的手法“……陷入了死亡的痛苦里,她放了个响屁”仅仅看成是一种裸露癖,那就错了。卢梭在《忏悔录》里想做的无非是:如有必要,就无情地证实自己的名言:掌握真理只有通过感情或感受,而不是通过理性判断或抽象推理。“我感觉,故我存在。”这样,卢梭笔下的牧师修正了笛卡尔的箴言,一下子打翻了古典真实的定义,以及由此而来的艺术创作的定义。
人们怎能知道一个经验是否是“真实”——也就是说,它是否真实,因而适用于所有的人?古典传统总把真实性跟权威性、跟娴熟的技艺,跟对形式的了解、跟寻求完善——不管是美学上还是道德上的完善——混为一谈。用桑特亚纳的话来说,那样的完善只能通过“净化”,通过清除一切偶然成分——伤感的、悲哀的、滑稽的、怪诞的——通过追求表示形式完整的本质来达到。甚至在艺术与经验等同的地方,仍然把完善作为审美满足的一个标准来强调。约翰·杜威的理论里就持这种观点。在杜威看来,艺术是一个成形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了艺术家的“指导意图”和经验的固执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只有当艺术家达到了“内心的统一和满足”时,艺术作品才是完整的。换句话说,艺术仍然是一个图案结构问题,只有它的每个独立成分之间的关系能被理解时,一件艺术品才具有意义。
然而,六十年代出现的新情绪却对那一类定义嗤之以鼻。一件艺术品的真实性几乎完全按它的直接性来确定,这里既有艺术家意图的直接性,也有他对观众产生的效果的直接性。譬如说在戏剧方面,自发性就是一切。脚本实际上被取消了;主体形式变成了即兴表演——褒“自然”,贬创作;扬直率,抑判断;重自发,轻反思。“活力剧院”的导演朱迪丝·马利纳说:“我在舞台上不想当安提戈涅,我就是朱迪丝。马利纳,而且只想当朱迪丝·马利纳。”她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取消戏剧上的错觉,就像画家在绘画中已经消灭了错觉一样。
然而,在这个例子里,拒绝“表现”另一个人,不仅仅是拒绝一个脚本;那是否认人类的共同性,也是强调一种虚伪的人格独特性。安提戈涅是一个象征——按照传统,她在舞台上表演时总有空间将她同观众分开——它一再说明某些循环往复的人类问题;要求公民服从,要求信守诺言,伸张正义。消灭安提戈涅,或者否认她的形体存在,就是消灭记忆,抛弃过去。
与此相似的是,鉴别六十年代的文学作品的标准是:感情要真挚,要成功地投射“未消失的想像冲动”,要坚持思想不应当干预白发。艾伦·金斯堡说他写作时,“让我的想像驰骋,以便从我真实的思想中草草记下魔术般的诗句”。我们一再听说,他的两首最著名的诗是在事先未曾构思、事后又未加修改的情况下写成的。《嚎叫》中很长的第一部是在一个下午打出来的;《向日葵箴言集》是二十分钟内脱稿的。“我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凯鲁亚克站在小屋门前等着我写完。”杰克·凯鲁亚克则用同样的即兴方式,甚至手不住点地把他的长篇小说打在成卷的滚筒纸上——一天打六英尺——从来也不修改。
来自艺术家工作台上的这些报导大多数都带赞赏口吻,因为新情绪的批评家在个人表现上几乎跟艺术家不相上下。面对一个剧、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他们的目的与其是以传统的美学词语评价它,不如说是表达他们自己对它的体会:该作品主要提供了一种陈述个人观点的机会。这样一来,每一件艺术品,不论它是绘画、小说、还是电影,都变成了另一件“艺术”品的托词——好让批评家抒发对原作的感受。“行动艺术”因而便引起了对“行动”的反应,每个人都变成了他自己的艺术家。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一切客观判断的概念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