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国伦理学史>第34章
人子年渐长,智德渐备,处世之道,经验渐多,则父母之干涉之也渐宽,年长时亦须顺是亦父母见其子之成长而能任事,则渐容其自由之意志也。然顺之迹,不能无命变通。而顺之意,则为人子所须臾不可离者。凡事必时质父母之意见,而求所以达之。自恃其才,悍然违父母之志而不顾者,必非孝子也。至于其子远离父母之侧,而临事无遑请命,抑或居官吏兵士之职,而不能以私情参预公义,斯则事势之不得已者也。
人子顺亲之道如此,然亦有不可不变通者。今使亲有乱命,则人子不惟不乱命不可从当妄从,且当图所以谏阻之,知其不可为,以父母之命而勉从之者,非特自罹于罪,且因而陷亲于不义,不孝之大者也。若乃父母不幸而有失德之举,不密父为子隐图补救,而辄暴露之,则亦非人子之道。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其子为父隐义也。
爱与敬,孝之经纬也。亲子之情,发于天性,非外界舆论,及法律之所强。亲子之情发于是故亲之为其子,子之为其亲,去私克己,劳而无怨,超乎利害得失之表,此天性其情之所以为最贵也。本是情而发见者,曰爱白敬,非爱则驯至于乖离;非敬爱与敬不可缺则渐流于狎爱。爱而不敬,禽兽犹或能之,敬而不爱,亲疏之别何在?二者失一其一,不可以为孝也。
能顺能爱能敬,孝亲之道毕乎?曰:未也。孝子之所最尽心者,图所以报父母之德是也。
受人之恩,不敢忘焉,而必图所以报之,是人类之美德也。而吾人一生最一生最大这恩大之恩,实在父母。生之育之饮食之教诲之,不特吾人之生命及身体,受之于在于父母父母,即吾人所以得生存于世界之术业,其基本亦无不为父母所畀者,吾人乌不报亲恩无异能不日日铭感其恩,而图所以报答之乎?人苟不容心于此,则虽谓其等于禽兽禽兽可也。
子成长而父母衰老人之老也,余生无几,虽路人见之,犹起恻隐之心,况为子者,日见其父母老耄衰弱,而能无动于中乎?昔也,父母之所以爱抚我者何其挚;今也,我之所以慰藉我父母者,又乌得而苟且乎?且父母者,随其子之成长而日即于衰老者也。子女增一日之成长,则父母增一日之衰老,及其子女有独立之业,而父母余年无几有孝养父母之能力,则父母之余年,固已无已矣。犹不及时而尽其孝养之诚,宜及时孝养忽忽数年,父母已弃我而长逝,我能无抱终天之恨哉?
吾人所以报父母之德者有二道,一曰养其体;二曰养其志。
养体者,所以图父母之安乐也。尽我力所能及,为父母调其饮食,娱其耳养体目,安其寝处,其他寻常日用之所需,无或缺焉而后可。夫人子既及成年,而尚缺口体之奉于其父母,固已不免于不孝,若乃丰衣足食,自恣其奉,而不顾父母之养,则不孝之尤矣。
父母既老,则肢体不能如意,行止坐卧,势不能不待助于他人,人子苟可侍奉父母以自任者,务不假手于婢仆而自任之,盖同此扶持抑搔之事,而出于其子,则事宜躬亲父母之心尤为快足也。父母有疾,苟非必不得已,则必亲侍汤药。回思幼稚之年,父母之所以鞠育我者,劬劳如何,即尽吾力以为孝养,亦安能报其深恩之十一欤?为人子者,不可以不知此也。
人子既能养父母之体矣,尤不可不养其志。父母之志,在安其心而无贻以养志忧。人子虽备极口体之养,苟其品性行为,常足以伤父母之心,则父母又何自而安乐乎?口体之养,虽不肖之子,苟有财力,尚能供之。至欲安父母之心而无贻以忧,则所谓一发言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非孝子不能也。养体,末也;养志,本也;为人子者,其务养志哉。养志之道,一曰卫生。父母之爱子也,常祝其子之康强。苟其子孱弱而多保身疾,则父母重忧之。故卫生者,非独自修之要,而亦孝亲之一端也。若乃冒无谓之险,逞一朝之忿,以危其身,亦非孝子之所为。有人于此,虽赠我以至薄之物,我亦必郑重而用之,不辜负其美意也。我身者,父母之遗体,父母一生之劬劳,施于吾身者为多,然则保全之而摄卫之,宁非人子之本务乎?孔子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此之谓也。
虽然,徒保其身而已,尚未足以养父母之志。父母者,既欲其子之康强,立名又乐其子之荣誉者也。苟其子庸劣无状,不能尽其对于国家、社会之本务,甚或陷于非僻,以贻羞于其父母,则父母方愧愤之不遑,又何以得其欢心耶?孔子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不去此三者,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不孝也。正谓此也。是故孝者,不限于家族之中,非于其外有立身行道之实,则不可以言孝。谋国不忠,莅官不敬,交友不信,皆不孝之一。至若国家有事,不顾其身而赴之,则国之良民即虽杀其身而父母荣之。国之良民,即家之孝子。父母固以其子之荣誉为荣誉,家之孝子而不愿其苟生以取辱者也。此养志之所以重于养体也。
翼赞父母之行为,而共其忧乐,此亦养志者之所有事也。故不问其事物之为何,苟父母之所爱敬,则己亦爱敬之;父母之所嗜好,则己亦嗜好之。
凡此皆亲在之时之孝行也。而孝之为道,虽亲没以后,亦与有事焉。父母没,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之遗言,没身不忘,且善继其志,善述其事,继志述事以无负父母。更进而内则尽力于家族之昌荣;外则尽力于社会、国家之业务,使当世称为名士伟人,以显扬其父母之名于不朽,必如是而孝道始完焉。
第三节父母,固有当尽之本务矣,而父母之对于其子也,则亦有其道在。人父母之道子虽未可以此责善于父母。而凡为人子者,大抵皆有为父母之时,不知其道,则亦有贻害于家族、社会、国家而不自觉其非者。精于言孝,而忽于言父母之道,此亦一偏之见也。
父母之道虽多端,而一言以蔽之曰慈。子孝而父母慈,则亲子交尽其道矣。
慈者,非溺爱之谓,谓图其子终身之幸福也。子之所嗜,不问其邪正是非溺爱非慈而辄应之,使其逞一时之快,而或贻百年之患,则不慈莫大于是。故父母之于子,必考察夫得失利害之所在,不能任自然之爱情而径行之。
养子教子,父母第一本务也。世岂有贵于人之生命者,生子而不能育之,养子教子为或使陷于困乏中,是父母之失其职也。善养其子,以至其成立而能营独立之生父母之本务计,则父母育子之职尽矣。
父母既有养子之责,则其子身体之康强与否,亦父母之责也。卫生之理,养子之道非稚子所能知。其始生也,蠢然一小动物耳,起居无力,言语不辨,且不知求助于人,使非有时时保护之者,殆无可以生存之理。而保护之贵,不在他人,而在全是子之父母,固不待烦言也。
既能养子,则又不可以不教之。人之生也,智德未具,其所具者,可以吸教子之道受智德之能力耳。故幼稚之年,无所谓善,无所谓智,如草木之萌蘖然,可以循人意而矫揉之,必经教育而始成有定之品性。当其子之幼稚,而任教训指导之责者,舍父母而谁?此家庭教育之所以为要也。
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一生之品性,所谓百变不离其宗者,大抵胚家庭为人生胎于家庭之中。习惯固能成性,朋友亦能染人,然较之家庭,则其感化之力远最初之学校不及者。社会、国家之事业,繁矣,而成此事业之人物,孰非起于家庭中呱呱之小儿乎?虽伟人杰士,震惊一世之意见及行为,其托始于家庭中幼年所受之善良之家庭思想者,盖必不鲜。是以有为之士,非出于善良之家庭者,世不多有。善良之为社会国家隆盛之本一生事业决于婴孩家庭,其社会、国家所以隆盛之本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