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国伦理学史>第33章
第一节总论,人与人相凡修德者,不可以不实行本务。本务者,人与人相接之道也。是故子弟之接之道本务曰孝弟、夫妇之本务曰和睦。为社会之一人,则以信义①为本务;为国家之一民,则以爱国为本务。能恪守种种之本务,而无或畔焉,是为全德。修已增进各人之道,不能舍人与人相接之道而求之也。道德之效,在本诸社会国家之兴隆,之幸福以增进各人之幸福。故吾之幸福,非吾一人所得而专,必与积人而成之家族,若社会,若国家,相待而成立,则吾人于所以处家族社会及国家之本务,安得不视为先务乎?
①蔡元培在“信义”旁画“∠”号。
有人于此,其家族不合,其社会之秩序甚乱,其国家之权力甚衰,若而人以家族社会国者,独可以得幸福乎?内无天伦之乐,外无自由之权,凡人生至要之事,若生家之幸福为幸命,若财产,若名誉,皆岌岌不能自保,若而人者,尚可以为幸福乎?于是而福言幸福,非狂则奸,必非吾人所愿为也。然则吾人欲先立家族社会国家之幸福,以成吾人之幸福,其道如何?无他,在人人各尽其所以处家族社会及国家之本务而已。是故接人之道,必非有妨于吾人之幸福,而适所以成之,则吾人修己之道,又安得外接人之本务而求之耶?
接人之本务有三别:一,所以处于家族者;二,所以处于社会者;三,所家族①以处于国家者。是因其范围之大小而别之。家族者,父子兄弟夫妇之伦,同处于一家之中者也。社会者,不必有宗族之系,而惟以休戚相关之人集成之者也。社会国家者,有一定之土地及其人民,而以独立之主权统治之者也。吾人处于其间,国家在家则为父子,为兄弟,为夫妇,在社会则为公民,在国家则为国民,此数者,各有应尽之本务,并行而不悖,苟失其一,则其他亦受其影响,而不免有遗憾焉。
虽然,其事实虽同时并举,而言之则不能无先后之别。请先言处家族之本务,而后及社会、国家。
家族者,社会、国家之基本也。无家族,则无社会,无国家。故家族者,家族为社道德之门径也。于家族之道德,苟有缺陷,则于社会、国家之道德,亦必无纯会国家之全之望,所谓求忠臣②,必于孝子之门者此也。彼夫野蛮时代之社会,殆无所基本谓家族,即曰有之,亦复父子无亲,长幼无序,夫妇无别。以如是家族,而欲其成立纯全之社会及国家,必不可得。蔑伦背理,盖近于禽兽矣。吾人则不然,必先有一纯全之家族,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义妇和,一家之幸福,无或不家族与社足。由是而施之于社会,则为仁义,由是而施之于国家,则为忠爱。故家族之会国家之顺戾,即社会之祸福,国家之盛衰,所由生焉。关系①蔡元培在此处加眉批:“应加世界及人类”。
②蔡元培在“忠臣”二字旁画“∠△”号。
不爱家则家族者,国之小者也。家之所在,如国土然,其主人如国之有元首,其子不能爱国女什从,犹国民焉,其家族之系统,则犹国之历史也。若夫不爱其家,不尽其职,则又安望其能爱国而尽国民之本务耶?
凡人生之幸福,必生于勤勉,而吾人之所以鼓舞其勤勉者,率在对于吾人家族之幸福所眷爱之家族,而有增进其幸福之希望。彼夫非常之人,际非常之时,固有不即社会国家顾身家以自献于公义者,要不可以责之于人人。吾人苟能亲密其家族之关系,之幸福而养成相友相助之观念,则即所以间接而增社会、国家之幸福者矣。
凡家族所由成立者,有三伦焉,一曰亲子;二曰夫妇;三曰兄弟姊妹。三家族三伦者各有其本务,请循序而言之。
第二节子女,无父母则无身凡人之所贵重者,莫身若焉。而无父母,则无身。然则人子于父母,当何如耶?
保护胎儿之劬父母之爱其子也,根于天性,其感情之深厚,无足以尚之者。子之初娠也,劳其母为之不敢顿足,不敢高语,选其饮食,节其举动,无时无地,不以有妨于保护婴儿之劬劳胎儿之康健为虑。及其生也,非受无限之劬劳以保护之,不能全其生。而父母曾不以是为烦,饥则忧其食之不饱,饱则又虑其太过;寒则恐其凉,暑则惧其暍,不惟此也,虽婴儿之一啼一笑,亦无不留意焉,而同其哀乐。及其稍长,能匍匐也,则望其能立;能立也,则又望其能行。及其六七岁而进学校也,则望其日有进境。时而罹疾,则呼医求药,日夕不遑,而不顾其身之因而衰弱。
其子远游,或日暮而不归,则倚门而望之,惟祝其身之无恙。及其子之毕业于父母终身为子普通教育,而能营独立之事业也,则尤关切于其成败,其业之隆,父母与喜;劬劳其业之衰,父母与忧焉,盖终其身无不为子而劬劳者。呜呼!父母之恩,世岂有足以比例之者哉!
世人于一饭之恩,且图报焉,父母之恩如此,将何以报之乎?
事父母之道,一言以蔽之,则曰孝。亲之爱子,虽禽兽犹或能之,而子之孝亲,则独见之于人类。故孝者,即人之所以为人者也。盖历久而后能长成者,惟人类能孝亲惟人为最。其他动物,往往生不及一年,而能独立自营,其沐恩也不久,故子之于亲,其本务亦随之而轻。人类则否,其受亲之养护也最久,所以劳其亲之人类之长成最身心者亦最大。然则对于其亲之本务,亦因而重大焉,是自然之理也。难且夫孝者,所以致一家之幸福者也。一家犹一国焉,家有父母,如国有元首,元首统治一国,而人民不能从顺,则其国必因而衰弱;父母统治一家,而子女不尽孝养,则一家必因而乘戾。一家之中,亲子兄弟,日相阋而不已,则由如是之家族,而集合以为社会,为国家,又安望其协和而致治乎?
孝者百行之本古人有言,孝者百行之本。孝道不尽,则其余殆不足观。盖人道莫大于孝,亦莫先于孝。以之事长则顺,以之交友则信。苟于凡事皆推孝亲之心以行之,则道德即由是而完。《论语》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此之谓也。
顺命然则吾人将何以行孝乎?孝道多端,而其要有四:曰顺;曰爱;曰敬;曰报德。
顺者,谨遵父母之训诲及命令也。然非不得已而从之也,必有诚恳欢欣之意以将之。盖人子之信其父母也至笃,则于其所训也,曰:是必适于德义;于其所戒也,曰:是必出于慈爱,以为吾遵父母之命,其必可以增进吾身之幸福无疑也。曾何所谓勉强者。彼夫父母之于子也,即遇其子之不顺,亦不能恝然置之,尚当多为指导之术,以尽父母之道,然则人子安可不以顺为本务者。世有悲其亲不慈者,率由于事亲之不得其道,其咎盖多在于子焉。
子之幼也,于顺命之道,无可有异辞者,盖其经验既寡,知识不充,决不能循己意以行事。当是时也,于父母之训诲若命令,当悉去成见,而婉容愉色以听之,毋或有抗言,毋或形不满之色。及渐长,则自具辨识事理之能力,然于父母之言,亦必虚心而听之。其父母阅历既久,经验较多,不必问其学识之如何,而其言之切于实际,自有非青年所能及者。苟非有利害之关系,则虽父母之言,不足以易吾意,而吾亦不可以抗争。其或关系利害而不能不争也。则亦当和气怡色而善为之辞,徐达其所以不敢苟同于父母之意见,则始能无忤于父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