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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2)。
(1)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坤”为臣道,美尽於下。夫体无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於盛位,任夫文理者也。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也。极阴之盛,不至疑阳,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2)用黄裳而获元吉,以“文在中也”。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1)。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1)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
用六:利永贞(1)。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2)。
(1)用六之利,“利永贞”也。(2)能以永贞大终者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1)。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1)动之方直,不为邪也。柔而又圆,消之道也。其德至静,德必方也。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
阴疑於阳必战(1)。为其嫌於无阳也,为其嫌於非阳而战。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2),故称“血”焉(3)。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1)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2)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3)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屯:元亨,利贞(1)。勿用有攸往(2),利建侯(3)。
(1)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2)往,益“屯”也。(3)得主则定。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1)。雷雨之动满盈(2)。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3)。
(1)始於险难,至於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贞”。(2)雷雨之动,乃得满盈,皆刚柔始交之所为。
(3)“屯”体不宁,故利“建侯”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1)。
(1)君子经纶之时。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1)。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2)。以贵下贱,大得民也(3)。
(1)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2)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3)阳贵而阴贱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1)。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1)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1)。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1)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1)。
《象》曰:求而往,明也(2)。
(1)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2)见彼之情状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1)。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