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位处中,最比於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1)。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1)频,频蹙之貌也。处下体之终,虽愈於上六之迷,已失复远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复,未至於迷,故虽危无咎也。复道宜速,蹙而乃复,义虽无咎,它来难保。
六四:中行独复(1)。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1)四上下各有二阴而处厥中,履得其位而应於初,独得所复,顺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独复”也。
六五:敦复,无悔(1)。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1)居厚而履中,居厚则无怨,履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休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1)。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1)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败。用之於国,则反乎君道也。大败乃复量斯势也。虽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1)。动而健(2),刚中而应(3),大亨以正,天之命也(4)。“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5)!
(1)谓震也。(2)震动而乾健也。(3)谓五也。
(4)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动而愈健。“刚中而应”,威刚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贞而何?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则柔邪之道消矣。动而愈健,则刚直之道通矣。“刚中而应”,则齐明之德着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则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5)匪正有眚,不求改以从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时,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将欲何之天命之所不佑,竟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1)。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2)。
(1)与,辞也,犹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2)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后万物乃得各全其性,对时育物,莫盛於斯也。
初九:无妄往,吉(1)。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1)体刚处下,以贵下贱,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六二:不耕获,不菑畲,则利有攸往(1)。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1)不耕而获,不菑而畲,代终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尽臣道,故“利有攸往”。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1)。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1)以阴居阳,行违谦顺,是“无妄”之所以为灾也。牛者稼穑之资也。二以不耕而获,“利有攸往”,而三为不顺之行,故“或系之牛”,是有司之所以为获,彼人之所以为灾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1)。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1)处“无妄”之时,以阳居阴,以刚乘柔,履於谦顺,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无咎”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1)。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2)。
(1)居得尊位,为无妄之主者也。下皆“无妄”,害非所致而取药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灾,勿治自复,非妄而药之则凶,故曰“勿药有喜”。
(2)药攻有妄者也,而反攻“无妄”,故不可试也。
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