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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注释:
(1)许由、务光:传说中的高士。唐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认为是对自己的侮辱,就隐居箕山中。商汤让天下于务光,务光负石投水而死。(2)“汉高”句:《史记˙高祖本纪》载汉高祖刘邦登帝位后,曾对其父说:“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其兄刘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3)伯夷、叔齐无稽之事:《史记˙伯夷列传》载他俩反对武王伐纣,天下归周之后,又耻食周粟,饿死于首阳山。(4)废孟子不立:《孟子˙尽心下》中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明太祖朱元璋见而下诏废除祭祀孟子。(5)“昔人”句:《南史˙王敬则传》载南朝宋顺帝刘准被逼出宫,曾发愿:“愿后身世世勿复生天王家!”(6)“而毅宗”三句:毅宗,明崇祯帝,南明初谥思宗,后改毅宗,李自成军攻入北京后,他叹息公主不该生在帝王家,以剑砍长平公主,断左臂,然后自缢。
译文:
自有人类的那一天,人们就各人只管自己的私事,只谋自己的利益。世上有公共的利益却没有人去兴办;有公共的祸害却没有人去革除。有这样一个人出来,不把个人的私利看作利益,而是使天下人都得到利益;不把个人的害处看作害处,而是使天下人都免除害处。这个人的辛勤劳作,必相当于一般天下人的千万倍。付出千万倍的辛劳,却又得不得利益,就天下人的本性来说,必然不愿意处在那个地位。所以,在古代,人的君主这个位置,考虑了而不愿意就位的,有许由、务光这些人;就位而又离去的,有尧、舜这些人;当初不愿就位,而终于无法离去的,有禹这个人。难道古人有什么特异之处吗?好逸恶劳,也和普通人的本性一样啊。
后世做人君的却不是这样。他们以为分派天下利害的权力都出于我自己,我把天下的利益都归于自己,把天下的害处都归于他人,也没有什么不可心以的。(他们)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而把我的私利作为天下的公利;开始还感到惭愧,时间一久就心安理得了,把天下看作自己再大不过的产业,传给子孙,享受无穷。汉高祖所说的“我所成就的家业,同老二相比谁多”这句话,那种追逐私利的心情不觉已充分表现在言语之中了。
这没有别的(原因),古时把天下人放在主要位置,君主放在从属位置;凡君主毕生经营的一切,都是天下人的。现在把君主放在主要位置,把天下人放在从属位置;所有使天下没有一个地方得到安宁的原因,都在于有了君主。因此,在他未得到君位的时候,屠杀、残害天下的生命,拆散天下人的子女,来求得个人的产业,对此竟不感到凄惨,说:“我原是为子孙后代创业啊。”他在取得君位以后,敲榨、剥取天下人的骨髓,拆散天下人的子女,以供个人放纵的享乐,(把这)看成应当如此,说:“这是我产业的利息呀。”然而成为天下大害的,不过是君主罢了,当初假使没有君主,人们还能各管各的私事,各得各的利益。唉!设置君主的原因和道理,原来就是这样的吗?
古时候,天下人爱戴自己的君主,把他们比作父亲,把他们比作天,实在不算过分。现在天下人怨恨、憎恶自己的君主,把他们看作仇敌,称他们为独夫,这原是他们应当得到的。可是那些眼光短浅的读书人,却拘谨地认为,君臣之间的伦理关系无法逃脱于天地之间,甚至对于桀、纣那样的暴君,也认为汤、武不应当去讨伐他们,因而虚妄地传说伯夷、叔齐那些无可查考的故事,看待千千万万百姓的血肉崩溃的躯体,竟然和腐臭的老鼠一样。难道天地这么大,在千千万万天下人中,唯独(应当)偏爱君主一人一家吗?因此(讨伐纣王的)武王是圣人;孟子(肯定武王伐纣)的言论,是圣人的言论。后世的君主,想要用自己“如父如天”一类的空名来禁绝他人暗中看机会夺取君位,都感到孟子的话对自己不利,甚至废除孟子的祭祀,这根由不是从眼光短浅的读书人那里来的吗?
虽然这样,假使让后继做君主的果真能保住这份产业,把它无穷尽地传下去,也就不必奇怪他们将天下据为私有了。既然把天下看作自己的产业,那么他人想得到产业的欲望,谁不和我(君王)一样?即使勒紧绳索,加固关钮、锁钥,可是一个人的智谋、能力,终究不能胜过天下想得到产业的众人。远的不过几代,近的就在自身,那血肉崩溃的灾祸,便临到他的子孙了。过去有人发愿永远不要投生在帝王家里,而毅宗皇帝也对女儿说:“你为什么生在我的家里?”这话多么沉痛啊!回想起创业时那想占有天下的野心来,能不颓靡、沮丧吗?所以,明白做君主的职分,那么就会出现唐、虞的世道,人人都能谦让君位,让由、务光就不是超尘绝俗的人了。不明白做君主的职分,那么街头里巷,人人都可以产生占有天下的欲望,这就是许由、务光在后世再也没有出现的原因。然而,君主的职分(虽)难以明白,(但)不能用片刻的荒淫作乐而换取无穷的悲哀,这个道理即使是愚昧的人也懂得吧!
黄宗羲(1610——1695),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尊素为“东林”名士,被魏忠贤陷害,他受遗命问学于刘宗周。十九岁入都讼冤,以铁锥毙伤仇人。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之斗争,几遭残杀。清兵南下,召募义兵,成立“世忠营”,进行武装抵抗,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徵召。与孙奇逢、李骻并称三大儒。学问广博,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无不研究。史学成就尤大,撰有中国第一部学术史《明儒学案》,开浙东史学研究之风气。哲学上反对宋儒“理在气先”之说,认为“理”非实体,只是“气”中的条理和秩序。以为“致良知”之“致”字即是“行”字,反对“测度想象,求见本体,只在知识上立家当,以为良知”(《明儒学案》卷十)。反对君主以一人私天下,作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大胆结论,认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臣》)。又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工商观点,强调工商皆为本。其政治历史观,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文学方面,强调诗文必须反映现实,表达真情实感,不满明七子摹拟剽窃之风,强调“性情”,认为“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也”(《明文案序》上)。所著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