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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姑试略言中国史之进展。就政治上言之,秦、汉大统一政府之创建,已为国史辟一奇绩。近人好以罗马帝国与汉代相拟,然二者立国基本已不同。
罗马乃以一中心而伸展其势力于四围。欧、亚、非三洲之疆土,特为一中心强力所征服而被统治。仅此中心,尚复有贵族、平民之别。
一旦此中心上层贵族渐趋腐化,蛮族侵入,如以利刃刺其心窝,而帝国全部,即告瓦解。此罗马立国形态也。秦、汉统一政府,并不以一中心地点之势力,征服四周,实乃由四围之优秀力量,共同参加,以造成一中央。
且此四围,亦更无阶级之分。所谓优秀力量者,乃常从社会整体中,自由透露,活泼转换。因此其建国工作,在中央之缔构,而非四周之征服。
罗马如一室中悬巨灯,光耀四壁;秦、汉则室之四周,遍悬诸灯,交射互映;故罗马碎其巨灯,全室即暗,秦、汉则灯不俱坏光不全绝。因此罗马民族震铄于一时,而中国文化则辉映于千古。我中国此种立国规模,乃经我先民数百年惨淡经营,艰难缔构,仅而得之。
以近世科学发达,交通便利,美人立国,乃与我差似。如英、法诸邦,则领土虽广,惟以武力贯彻,犹惴惴惧不终日。此皆罗马之遗式,非中国之成规也。

谈者好以专制政体为中国政治诟病,不知中国自秦以来,立国规模,广土众民,乃非一姓一家之力所能专制。故秦始皇始一海内,而李斯、蒙恬之属,皆以游士擅政,秦之子弟宗戚,一无预焉。汉初若稍稍欲返古贵族分割宰制之遗意,然卒无奈潮流之趋势何!故公孙弘以布衣为相封侯,遂破以军功封侯拜相之成例,而变相之贵族擅权制,终以告歇。

博士弟子,补郎、补吏,为入仕正轨,而世袭任荫之恩亦替。自此以往,入仕得官,遂有一公开客观之标准。“王室”与政府逐步分离,“民众”与“政府”则逐步接近。
政权逐步解放,而国家疆域亦逐步扩大,社会文化亦逐步普及。综观国史,政体演进,约得三级:由封建而跻统一,一也。(此在秦、汉完成之。
)由宗室、外戚、军人所组成之政府,渐变而为士人政府,二也。(此自西汉中叶以下,迄于东汉完成之。)由士族门第再变而为科举竞选,三也。
(此在隋、唐两代完成之。)惟其如此,“考试”与“铨选”,遂为维持中国历代政府纲纪之两大骨干。全国政事付之官吏,而官吏之选拔与任用,则一惟礼部之考试与吏部之铨选是问。
此二者,皆有客观之法规,为公开的准绳,有皇帝(王室代表。)所不能摇,宰相(政府首领。)所不能动者。
若于此等政治后面推寻其意义,此即礼运所谓“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之旨。就全国民众施以一种合理的教育,复于此种教育下选拔人才,以服务于国家;再就其服务成绩,而定官职之崇卑与大小。此此正战国晚周诸子所极论深岂,而秦、汉以下政制,即向此演进。
特以国史进程,每于和平中得伸展,昧者不察,遂妄疑中国历来政制,惟有专制黑暗,不悟政制后面,别自有一种理性精神为之指导也。
谈者又疑中国政制无民权,无宪法。然民权亦各自有其所以表达之方式与机构,能遵循此种方式而保全其机构,此即立国之大宪大法,不必泥以求也。
中国自秦以来,既为一广土众民之大邦,如欧西近代所运行民选代议士制度,乃为吾先民所弗能操纵。然诚使国家能历年举行考试,平均选拔各地优秀平民,使得有参政之机会;又立一客观的服务成绩规程,以为官位进退之准则,则下情上达,本非无路。晚清革命派,以民权宪法为推翻满清政府之一种宣传,固有效矣。
若遂认此为中国历史真相,谓自秦以来,中国惟有专制黑暗,若谓“民无权,国无法”者已二千年之久,则显为不情不实之谈。民国以来,所谓民选代议之新制度,终以不切国情,一时未能切实推行。而历古相传“考试”与“铨选”之制度,为维持政府纪纲之两大骨干者,乃亦随专制黑暗之恶名而俱灭。
于是一切官场之腐败混乱,胥乘而起,至今为厉。此不明国史真相,妄肆破坏,轻言改革所应食之恶果也。
中国政制所由表达之方式与机构,既与近代欧人所演出者不同。
故欲争取民权,而保育长养之,亦复自有道。何者?彼我立国规模既别,演进渊源又不同。甲族甲国之所宜,推之乙族乙国而见窒碍者,其例实夥。
凡于中国而轻言民众革命,往往发动既难,收拾亦不易,所得不如其所期,而破坏远过于建设。所以国史常于和平中得进展,而于变乱中见倒退者,此由中国立国规模所限,亦正我先民所贻政制,以求适合于我国情,而为今日吾人所应深切认识之一事。若复不明国史真相,妄肆破坏,轻言改革,则又必有其应食之恶果在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