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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古诗用韵,多用其数,不必定偶也。
排律篇法最重,须有开阖转变,不然则无气,只是平板堆垛,了无意味矣。凡排律中句法,尤要字字精炼,非学力深厚不可轻作。此体唯老杜独工,鲜有能及之者。义山学杜最力,一作排律便不毂。且宜熟读杜集中排律,先悟其篇法,学五律纯熟后为之不迟。
排律要篇法谨严,字句精炼,最不易作。
大凡律诗忌着闲语闲字,须字字精炼而出。读书多,蓄意自深厚,不可强也。
律诗最忌句法平板,气格悲弱。
律句宜少用虚字。
五律四十字,古人以兵为喻,须字字有力,以一字当百炼之师,方称佳构。
熟玩盛唐,自知利病。能于四十字中不着一闲字,则近矣。
凡律诗,第一要讲求音节,多读三唐可悟。
作五律要诀在字字警切,而气格安舒,不可着一泛语,方为得之。
律诗入经语最难。拈一茎草作丈六金身,将丈六金身作一茎草。作诗须具神通自在,乃有无入而不自得之妙。
绝句贵神韵,太朴质,则与俚俗同病。
绝句下用对偶,须见力量。
绝句要流转自如,语尽而意不尽,忌平铺直叙。全用排偶,则似律句中截出矣,杜五绝中多之,未足取法。
绝句用拗体,便全首拗,音节入古,亦可喜。若只用一句拗,每苦音调不谐。唐人绝句皆入歌,故尤以音节为重。
凡拗句,上句用仄声字,下句必用平声字对之,音节始响。
大凡作绝句,须宗盛唐,要气格雄浑,音节高亮,方合。选字不可不慎也。
七言绝句平起,第二句第三字必须平声,音节乃调。单拗一句,应在第三句,否则全拗。
歌行先须讲篇法,次须讲音节。第一忌芜音累气,易成冗蔓。作诗要有气格,歌行尤重。
《选》诗非熟读不可。唐诗当取盛唐之音,晚唐多失之纤巧,清人诗不看可也。
和诗有次韵、和韵、同韵之别。次韵以原作韵脚为序,一字不可移;和韵虽用原韵,而不拘次序;同韵则但作韵部相同,不必原字。唐人不用次韵,荆公、东坡、山谷始为之。山谷才大,驱遣得动,往往四和、五和而不相蹈袭,荆公亦佳,东坡和陶则有率易处。然宋诗音节终不及盛唐之铿锵,此则时为之也。和诗当过于原作,否则亦与之埒。吾欲和杜诗十首,略存《小雅》之意,《和少陵<夏夜叹>》虽视杜未知何如,固当过于东坡。吾诗尚古人轨则,而非模仿,惜此事亦难得解人耳。
和韵,唐人至元、白始有之,及东坡、山谷、荆公,始好再叠、三叠不已。斗险争奇,多则终涉勉强,此可偶一为之,不贵多也。
和诗应切对方身分,不可泛泛填塞。
同韵与次韵有别,谓用原韵而不次也。故原诗是律体,和以五言五韵,但可言同韵,不可谓次韵。
凡和诗,须与原唱相应。
和韵全要自然,切忌生凑。
余弱岁治经,获少窥六义之指;壮更世变,颇涉玄言,其于篇什未数数然也。老而播越,亲见乱离,无遗身之智,有同民之患,于是触缘遇境,稍稍有作,哀民之困以写我忧,匪欲喻诸行路。感之在己者,犹虑其未至,焉能以感人哉!既伤友朋日寡,余年向尽,后生将不复知有此事,聊因病废,削而存之,写定数卷,以俟重删。如使文字犹存,不随劫火俱尽,之内,千载之下,容有气类相感,遥契吾言而能通其志者,求之斯编而已足。庶无间于遐迩,可接于神明,虽复毁弃湮灭,靡有孑遗,夫何憾焉。
后世有欲知某之为人者,求之吾诗足矣。
吾平生未敢轻言诗,偶一为之,人多嫌其晦涩不能喻,只是未知来处耳。欲求一能为笺注者,亦非于此用力深而读书多者不能得其旨,故不言也。
浮于诗初未用力,五十以前所作,皆不足存。近年以避寇转徙,感时伤乱,时亦托诸篇咏,独谣寡和,自言其劳,未有以合于古人之旨也。
近偶为诗,亦是恻怛动于中而自然形于言者,亦自觉其衰飒,怨而未至于怒,哀而未至于伤。杂以放旷则有之,然尚能节,似未足以损胸中之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