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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诗以道志,志之所之者,感也。自感为体,感人为用。故曰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言乎其感,有史有玄。得失之迹为史,感之所由兴也;情性之本为玄,感之所由正也。史者,事之着;玄者,理之微。善于史者,未必穷于玄;游乎玄者,未必博于史。兼之者,其圣乎!史以通讽喻,玄以极幽深。凡涉乎境者,皆谓之史。山川、草木、风土、气候之应,皆达于政事而不滞于迹,斯谓能史矣。造乎智者,皆谓之玄。死生、变化、惨舒、哀乐之形,皆融乎空有而不流于诞,斯谓能玄矣。事有远近,言有粗妙。是故雅郑别、正变异,可以兴、观、群、怨,必止于无邪。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指远,其辞文。故通乎《易》而后可与言博喻,为能极其深也;通乎《春秋》而后可与言美刺,为能洞其几也;通乎《诗》而后可与行礼乐,为能尽其神也。有物我之见存,则睽矣。心与理一而后大,境与智冥而后妙。故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诗之效也。春秋之世,朝聘燕食皆用歌诗,以微言相感;天竺浮屠之俗,宾主相见,说偈赞颂,犹有诗教之遗。中土自汉魏以来,德衰政失,郊庙乐章不复可观。于是诗人多穷而在下,往往羁旅忧伤,行吟山泽,哀时念乱之音纷纷乎盈耳。或独谣孤叹,蝉蜕尘埃之外,自适其适。上不可说,下不可教,而诗之用微矣。体制声律亦屡变而益繁,其味浸薄。然而一代之中,作者犹时时间出,虽辞不逮古,情志发乎中者,不可绝也。
诗以道志而主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凡以达哀乐之感,类万物之情,而出以至诚恻怛,不为肤泛伪饰之辞,皆诗之事也。
诗者,志也。志能相通,则无不喻。但用事须有来历,体格气韵亦别有工夫,此则非学之深且久,未易骤悟。今人不学诗,诗教之用不显。然其感人不在一时,虽千载之下,有闻而兴起者,仍是不失不坏也。
诗以道志,亦是胸襟自然流出,然不究古今流变,亦难为工。须是气格超、韵味胜,方足名家。
诗以道志,须“清明在躬,志气如神”方是好诗,不可强也。
诗,第一要胸襟大,第二要魄力厚,第三要格律细,第四要神韵高,四者备,乃足名诗。古来诗人具此者亦不多,盖诗之外大有事在。无一字无来历,亦非畜养厚,自然流出,不能到此境界,非可强为也。世俗人能凑一二浅薄语,便自命诗人,此实恶道。
诗教甚大,而世之名为诗人者,其诗则小。果能闻道,虽不能诗,何损;诗虽工,而无当于性情之正,何益?汉魏以降,诗人多如牛毛,语其至者,一代不过数人,一人不过数篇。吾夙昔耽诗,每恨其多,不可胜读,然粗知其利弊,为之而不谬于古人,不溺于流俗,非用力十余年,殆未易语。但非谓诗不可学,亦弗谓可不学也。性之所近,以余力求之可耳,勿以是自喜也。
诗以感为体,必有真情实感,然后下笔,诗味自有不同。自古以来,历代诗人多如牛毛。然真正到家,一代不过数人;精心之作,一人不过数篇。诗学甚大,不仅文词雕琢。学诗得其门径,亦须十年功夫。若言诗学精微,则是终身之事。
古之所以为诗者,约有四端:一曰幕俦侣,二曰忧天下,三曰观无常,四曰乐自然。诗人之志,四者摄之略尽。若其感之远近,言之粗妙,则系于德焉。
诗是声教之大用。“此方真教体,清静在音闻”,一切言语音声总为声教。以语言三昧,显同体大悲。圣人说诗教时,一切法界皆入于诗,自然是实智。来问误以诗为多闻之学,只据“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一语断之,乃与上所引“颂诗三百”,“人而不为《周南》、《召南》”“诗之失愚”等语无涉矣。当知从初发心至究竟位,皆是诗,不得但以加行方便为说。“失之愚”者,愚相粗细煞有差别,略以爱见大悲及所知愚当之。一品无明未断,皆于诗非究竟也。有意要排奡,即非佳诗。诗亦煞费工夫,到纯熟时自然合辙,勉强安排不得。
一切吟咏语言,虽有精粗、美恶、浅深之不同,何莫非诗,不必跟于三百篇也。即如孺子“沧浪之歌”,信口而出,圣人闻之,则声入心通,发为“清斯濯缨,浊斯濯足”之义,岂非诗教?顾沧浪之歌又何尝在三百篇之内耶?
诗乐微妙,非时人言艺术者所几。
脱俗须具悟门,诗中实有三昧。古来达道者多从这里过,然向上一路,千圣不传,直须自悟始得。吾言亦犹谷响泉声耳。
凡事取一种方式行之者,其方式便是礼,做得恰好便是乐。如作诗,格律是礼,诗中理致便是乐。
诗固是人人性中本具之物,特缘感而发,随其所感之深浅而为之粗妙,虽里巷讴吟出于天机,亦尽有得《风》、《雅》之遗意者,又何人不可学耶?笔下不必有诗,胸中不可无诗。至格律藻采,则非学不可耳。
咏史诗须有寄托,意在陈古刺今,方见诗人之志。古人于此等题皆不苟作,非徒叙事而已,此不可与述德诗并论。
凡诗皆不可作道理会,却不妨全体是道理,如此乃为知言。
诗亦人人性分中所有,唯须学而后成。“不学博依,不能安诗”,“博依”即比兴之旨。诗贵神解,亦非自悟不可。五言先从《选》体入,以治经之余力为之,亦涵养性情之一助也。
严沧浪以禅喻诗,独尚神韵,譬之羚羊挂角,香象渡河。
诗能感发情性,植养伦理。
夫诗,不以辞害志。
洪巢林先生来书有:“日日忧旱,得雨而喜”语,因云:此是诗人本怀,固知忧喜雨旸本非二物,此余所谓诗以感为体也。人心有私系则失于感通,若虚中廓然,何所不格,雨旸寒暑即是变化云为,在《易》谓之贞,在禅谓之普。故曰“天下何思何虑”,言无私也。异由计起,涂虑万殊;贞乃本然,归致冥一。能会此,则即诗见道,体物不遗,然后物我顿忘,言象可泯,何事区区与古人较短长乎。
扬子云谓:读赋千篇,自然能赋。杜子美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此皆甘苦自得之言。要之,诗之外必有事焉,而能一切发于诗,诗始可传。吾有旧句云:“自古言皆寄,从心法始生。”悟此,则学诗与学道一矣。
古人说诗,各有其得力处。温柔敦厚之旨,当反之自心,看能体会到甚处。若有一毫刚忿,则遇物扞格,去诗教远矣。
凡说诗,则一切法界皆入于诗,足可忘疾。
欲明诗之正、变,须略明依、正二报之义。“正”是能依为身,“依”是所依为土。身业之染静,即为报土之胜劣。诗人之美刺,依于国政之得失以着其法戒。“正”为有道而兴,即报土之胜也。“变”因失道而作,即报土之劣也。《诗谱序》所谓“凶吉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者,是诗之功用在美教化、移风俗,是教人修其正报也。世有治乱,诗有正变,而诗人之志则一于正。故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也。
“不学《诗》,无以言”,诗教亦是开权显实,若是灵利汉,举起便悟,不为分外。不可以谛言语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