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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茹毛“喝”血状元郎

皇上本已准备好了试题,但见萧九歌孤身一人前来,犹豫再三却没有说,殿试拖到了最后,才说:“我朝北有冰贼,南有蛮夷,依诸位才俊之见,当如何应对?”
曹枫从小受到曹景腾影响,是典型的鹰派思维,朗声说:“回禀皇上,古语有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冰原帝国亡我之心不死,数十年来积怨已深,唯有一战,屠尽冰原帝国人畜,方可一劳永逸。”
另有一个活跃分子名叫于显光,也在秋试中成绩不俗,笔试暂列第三名,起身说:“曹兄所言谬矣,争地之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当今天子圣明,堪比尧舜,体恤万民,休养生息,百姓安居乐业,乃是前所未有的盛世,正应该坚持国策,韬光养晦,积蓄国力,以长城为依托,守住疆土,勤于内政,则大龙与冰原,实力彼消此长,待冰原帝国内部危机一现,遣一员大将,统雄兵百万,一举荡平,永绝后患。”
于显光和曹枫的建议虽然都是战,但方式不同,曹枫的意见是现在就打,于显光的想法是以防御为主,积蓄国力,日后再挑起战火。这两种观点并不新鲜,正是大皇子和二皇子的根本分歧。
皇上不置可否,看了一眼曹枫,曹枫连忙追问于显光:“于兄,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冰原帝国野蛮之地,民风剽悍,目前他们不打,并不是不想打,而是几年前那场大战之后尚未恢复元气,冰原帝国是马背上的民族,其战斗力远胜于我,若是拖延到他们有能力一战,挥军南下,我们哪里还有搞内政的精力?既然这一战不可避免,与其晚打,不如早打!”
于显光不疾不徐地说:“凡事以和为贵,以大龙国与冰原帝国为例,断断续续打了几十年,也没打出一个结果,如果遣使和谈,再赐婚公主联姻,可将战火消于无形,实为万民之福,苍生之福!”说到这里,突然看了看角落里的萧九歌,说:“听闻萧兄是秋试的第一名,不知有何高见呢?”于显光独自面对曹枫,觉得压力很大,听说曹枫与萧九歌不和,就想把萧九歌拖下水。
萧九歌正在角落里打瞌睡,本不想发表意见,但被人点了名,只好站了出来,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说到:“于兄的高论……简直就是放屁!”
在朝堂之上敢这样说话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连皇上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想听听这个炙手可热的纨绔子弟怎么说。
萧九歌从容地说:“皇族的公主也不多,嫁一个少一个,倘若是嫁给大龙国的人也就罢了,你竟然想把公主嫁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居心何在!”
这一番话果然震撼了众人,都在心中暗暗好笑,纨绔子弟就是纨绔子弟,对军国大事不感兴趣,却关注起公主了,古往今来,即便是皇上的女儿,也多半会变成政治工具,要么拉拢臣子,要么拉拢盟国,至于她们是不是幸福,从未有人过问。
于显光被骂得脸色黑一阵白一阵,好一会儿才恨恨地说:“想不到堂堂九少爷也是一个穷兵黩武的莽夫。”
萧九歌一笑:“于兄,你这个结论言之尚早,本少只说不同意韬晦,可没说过要挥师北上。”
于显光一愣:“要么是打,要么是和,还有什么办法?”
萧九歌满脸不屑地看着于显光,悠悠地说:“皇上问的是如何应对,可不是打与不打二选一,你想不到别的办法,说明你笨,但你不能认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笨。”
“你……”于显光气得直哆嗦,想不到这种货色也能混进殿试,莫非是梁文智大人故意放水?
萧九歌不搭理气哼哼的于显光,对皇上说:“皇上,对付冰原帝国,未必一定要打仗的。时下南北通商,民贸鼎盛,早已突破国界壁垒,冰原帝国在塞北不毛之地,既无蔬菜,又无水果,物资匮乏,人丁稀薄,南蛮部落更是蛮荒不开化之地,茹毛……那个喝血……总之就是那个意思,不妨以商战,不出十年,就能控制冰原帝国与南蛮部落的经济,还用得着打仗吗?”
曹枫历来主战,加上对萧九歌的积怨太深,忍不住怒道:“大胆!在这太和殿上,竟敢信口开河,胡言乱语,商人算是什么东西!我朝自开国以来重农抑商,你们这些商人,重利轻义,满身铜臭,也敢妄谈国策!”
萧九歌眯着眼睛看了看曹枫,轻声说:“人在学会种地以前,本是打猎捕鱼为生,有一身蛮力就能衣食无忧,后来有了农桑,有了饲养,猎户就少了,现在也是一样,商人,如今这个时代,哪里离得开商人呢?”
一场辩论草草收尾,曹枫不再辩驳,萧九歌也不追击,甚至皇上也没有多问。几天以后,礼部终于放榜了,状元是萧九歌,榜眼是曹枫,探花是于显光。
于显光并不是来自名门望族,对这个成绩非常满意,曹枫却气得摔了文房四宝,他想不通为什么皇上会钦点萧九歌这个纨绔子弟,连“茹毛饮血”都不会讲的文盲,竟然也能当状元郎!
皇上不是不知道曹枫委屈,于是意图赐婚长乐公主与曹枫,毕竟曹枫是曹贵妃的侄子,这样一来当了驸马,也算是安抚了曹景腾一系。
这件事皇上没有直接下旨,而是先找曹贵妃商量,不管怎么说长乐公主曾经嫁过一次,而且驸马至今生死不明。
曹贵妃是个很柔弱的女人,在深宫中处处以人为善,皇后娘娘死后,她本应是**之首,但因为性格素来软弱,根本担不起这个责任,这才出现后来淑妃与德妃争权的事情。曹贵妃同情长乐公主的遭遇,这长乐公主本是龙翔乾年轻时与宫女私通生下的女儿,据说宫女分娩那天死于难产,长乐公主便寄养在一个妃子那里,龙翔乾登基以后,追封宫女为妃,也给了女儿长乐公主的封号,坊间有传闻,在立储的关键时刻,龙翔乾的几个弟弟拿这件事做文章,说龙翔乾贪花好色,与宫女有染,辱没了皇族血脉,龙翔乾为了让弟弟们闭嘴,就在宫女生下女儿之后把她毒杀了。当然了,这些都只是传闻,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后来长乐公主被赐婚被武状元赵铁生,郎才女貌,双宿双飞,也算是一段佳话,没想到二人情深缘浅,婚后不久赵铁生出征宁远,一去不回,有人说他死在乱军之中,也有人说他归附范翼,一起投降了敌酋,并且被冰原帝国的公主相中,当上了冰原帝国的驸马。当然了,这些也都是传闻,没有准确的消息。不管传闻是真是假,长乐公主十年来门庭冷落却是真的,曹贵妃心善,觉得这是件大好事,而且曹枫这个侄子文武双全,长相又英俊,现在高中榜眼,朝中又有曹景腾的提携,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如果皇上谕旨赐婚,不仅解了长乐公主的寂寞之苦,又对曹枫的仕途大有裨益,无论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双赢的好事,于是极力赞同,甚至生怕被旁人抢了先机,自作主张应允下来。
皇上见曹贵妃大力支持,也就不再犹豫,一道圣旨传至曹府。曹景腾也希望曹枫能与长乐公主喜结连理,虽然长乐公主有过一次婚姻,但能娶到公主,还需要在乎那些吗?这次未与妹妹商量,想不到兄妹二人的意见不谋而合,这是妹妹进宫以来,做的唯一一件大好事,曹景腾只是担心曹贵妃能不能支持,却忘记问问侄子的意见,这也难怪,大龙国的婚俗历来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其是豪门望族,子女的婚姻往往隐含着某种家族双赢的因素,所以曹景腾在运作这件事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曹枫的想法。
曹枫接到圣旨以后,顿觉五雷轰顶,当驸马娶公主是好事,曹枫心里也很向往,但长乐公主再好,也是个寡妇,是个克夫的不祥之人,堂堂大龙国闻名朝野的才子,绝不能娶一个二手货,这种观念在曹枫的思维中根深蒂固,所以死活不同意。
圣旨是下给曹景腾的,先是表彰了一些其它功绩,然后说赐婚曹家,点名榜眼曹枫为驸马,所以接旨的人是曹景腾。曹景腾接下圣旨就开始筹备,哪成想曹枫却不答应,态度坚决,宁死不从。
曹景腾本想动用家法,但皇上赐婚比较急,婚期迫近,如果打伤了曹枫,对长乐公主没法交代,说不通又打不得,气得曹景腾吹胡子瞪眼,把曹枫的父母痛骂了一顿。曹枫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人,依附于曹景腾,谋一份小差事,被训得魂不附体,但是这件事连曹景腾都镇不住曹枫,更不用说他的父母了,好在距离皇上定下的婚典还有一个月时间,可以慢慢规劝,希望曹枫能够顾全大局,否则这抗上之罪,就连曹景腾也吃罪不起。